从电子商务出现到现在,无数人因为电子商务发财了,可以说,越早进入这一行的应该是赚钱越多,而到如今,开个网店已经很难再赚到钱了。因为大家都知道去开店了,你去开,我也开,开店的人越来越多,竞争也越来越多。
我周围也有很多人开个人网店赚赚零花钱,但是现在开的店都靠什么挣钱呢?那么多店,新店没有信誉,没有成交量,排名更是垫底,连流量都基本没有,所以,只能靠个人的人脉,在qq,微信的朋友圈上发发宣传,也只有熟人会去买,所以,现在开网店只能赚赚小钱,赚赚熟人的钱。
其实这种状况两三年之前就已经形成了,后来的打不过前辈,前辈吃肉,后辈汤都喝不上。
但是,也有例外,就在最近四五年,电子竞技兴起,造就了一批被人崇拜的电子竞技大神,由著名的dota前职业选手伍声2009创造的一种将名气变现的经营模式逐渐流行。在其2010退役后,转型作解说,并首次将游戏解说和电子商务连接起来,一举超过前人。
我认为这就是明星效应,早在传统经济时期,各种品牌代言就多不胜数,利用的就是明星的号召力和影响力,明星的粉丝都愿意为喜爱的偶像买单。而这在电子竞技中同样适用,2009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赚的盆满钵满,更是引领了职业选手退役作解说,做淘宝的风潮。
这两年网络直播的兴起,也是利用的明星效应,通过粉丝们对电子竞技大神的崇拜赚钱,所以,现在的电子竞技选手甚至不用再涉及电子商务,网络直播平台就可以为了他的名气给予其丰厚的签约费。
由此看来,明星效应是很重要的,名气的确能够以各种方式进行变现,无论是那一行业的明星,在当今社会都能大赚特赚。
但是我又想到,在中国已经发展了十几年的网络文学界也有许许多多的大神们,他们的粉丝数量,远远超过了电子竞技大神,那为什么没有网络写手在写小说时宣传在的淘宝店,或者可以在网络直播平台上直播写作呢?
这种情况是没有人想到,还是有什么弊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