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活动中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援中心受理群体性劳资纠纷案13起,涉及农民工928人次,其中约1/4是今年开始多见的案件类型――企业恶意调岗逼迫员工辞职引起的追讨经济补偿金案件。
这类案件,最多的情形是将员工调至不能胜任的岗位,让员工不得不辞职,企业得以逃避相关违约责任。
外来农民工王某在戚区某厂工作3年多,突然和厂里的其他11名员工一起被调到工艺完全不同的生产线。工厂既没有和王某等人协商,也没有进行岗前培训,而且当时王某等人已经被拖欠了3个月工资。工作无法开展,工厂却以扣下3个月工资为由胁迫王某等人辞职。
在戚区法律援助中心调解下,企业主意识到调整工人劳动岗位必须进行事先协商并开展岗前培训,扣下工资胁迫员工主动辞职属违法行为。最终,王某等人不仅拿回了3个月工资,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拿到了经济补偿金。
另一类恶意调岗辞退员工的情况,多由企业突然搬迁引起。
一企业从钟楼开发区搬迁至武进开发区,路程远导致部分老员工面临吃、住、行等诸多困难,但企业却不安排厂车、住宿,不发放乘车补贴,甚至以新厂房及机器设备正在装修、调试等理由长时间不安排部分员工工作,只发放极少生活费,其实是变相逼迫老员工主动辞职,以逃避因违规辞退员工引起的相关违约责任。
经市法援中心调解,企业老员工依法得到相关赔偿。
法援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因搬迁致使员工无法正常工作,企业本身面临不可抗因素,但也有义务做好相关工作。
此外,企业无正当理由将员工从薪酬高的岗位调整到薪酬低的岗位或从技术岗位调整到工勤岗位等,员工都可寻求法律途径合理维权。
市法律援助中心提示,如果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与企业明确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岗位培训、工资福利待遇等相关细节,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时针对性更强、效率更高。来源:威远招聘
劳资纠纷案增多 企业恶意调整岗位逼迫员工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