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为大家汇总了陕西省各个下辖市的专利资助政策,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一、省级
1.国内专利申请资助:一项发明专利申请费的资助不超过1000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不超过500元;
2.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费资助不超过2500元,加快审查费资助不超过1400元;
3.专利申请代理费的资助,发明专利每项不超过2000元,实用新型每项不超过1500元,外观设计每项不超过1000元;
4.年费按照实际发生额资助
国外专利申请资助:
1.经审核符合本办法第四条,通过PCT程序申请国外专利的,资助部分专利申请费及代理费,即每件申请资助2-5万元人民币。
2.专利申请费及专利代理费实际发生额低于资助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资助。
二、西安市
申请资助:不享受国家专利费减政策的企业,每件发明专利申请资助2000元;高校、院所和享受国家专利费减政策的企业、个人,每件发明专利申请资助1000元。
授权资助:不享受国家专利费减政策的企业,当年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3000元资助;当年获得国内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1000元资助。
高校、院所和享受国家专利费减政策的企业、个人,当年国内发明授权专利每件资助1500元,当年国内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授权专利每件资助500元。
获得美日欧韩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每个国家35000元资助;获得“一带一路”沿线企业主要目标市场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按照实际申请费用的50%给予资助。每件专利申请资助最多不超过4个国家(地区)。
维持资助:对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业,按照每件每年500元给予维持资助,对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高校院所,按照每件每年200元给予维持资助。有效国外发明专利按照每件每年2000元给予维持资助。
三、宝鸡市
(一)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按1000元/项资助;专利授权后奖励1000元/项;
(二)国内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分别按500元/件、300元/件资助;
(三)按照资助必要的申请费用和第一年度年费的原则,对我市辖区内的大中小学生的专利申请进行资助。
(四)对于知识产权工作突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备,且年新增专利申请量合计在30件以上的企业奖励5000元/年;
(五)对于完成当年市上下达的专利申请量目标任务的县区(包括宝鸡高新区),奖励3000元/年。
四、咸阳市
(一)发明专利申请资助每件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后,给予1000元资助;首次申请发明专利的企业,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后,给予2000元资助。
(二)发明专利申请授权资助当年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1000元资助;获得国外发明专利(PCT)授权(仅限美日欧韩,下同),给予每件5000元资助,每件资助不超过5个国家(地区)。
(三)发明专利维持费资助对持续缴费超过五年(含五年)的授权发明专利,给予一次性1000元年费资助。对有效状态的国外发明专利,给予一次性2000元年费资助。
按照国家局和省局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贯标的要求,对按期完成贯标并通过验收的企业给予配套奖励2万元,对通过国家专业认证机构认证的企业给予配套奖励3万元,对高校、科研院所贯标的按照省局有关文件给予配套奖励。
五、杨凌示范区
(一)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受理后资助1000元/件、授权后奖励1000元/件;
(二)国内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采取“后补助”,授权后分别资助1000元/件和500元/件;
(三)国外专利申请受理后资助1万元/件、授权后奖励2万元/件;
(四)有效发明专利从第7年始给予年费资助、标准为当年已缴清年费的50%,此后资助比例逐年递减5%。
六、商洛市
(一)×××初审合格的专利申请:发明专利每件资助8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3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200元;
(二)专利申请代理费: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5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300元;
(三)授权后的国内专利:发明专利每件资助8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5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200元;
(四)授权后的国外专利:每件资助不超过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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