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阎庆民(天津市副市长,本文撰于2014年底作者任银监会副主席时)
摘自:《中国金融》2015年第2期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是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一项战略任务。前不久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 会又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的完善和建设必将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重要保障。以十八大精神为指针,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银行业金融机构开拓创新, 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发挥好本行业改革与其他领域改革的协同效应,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保障宏观经济平稳运行。
为什么要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就提出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十余年来,国内资本市场体系初步形成,但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还不充分。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这项战略部署,我从四个角度谈谈为什么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问题。
顺
应经济“新常态”的需要,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从当前我国的经济“新常态”看,中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从结构不合理转向结构优化,从要素投入
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从隐含风险转向面临多种挑战。为顺应经济“新常态”,需要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股权交易市场,大力发展债券市场,促进新型
金融工具的交易流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技术进步和创新。
有利于解决小微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如何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十分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三农、小微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等为重点服务对象,促进基础金融服务供给的均等化,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
但是,商业银行的间接金融毕竟有其局限性。从世界范围看,中小微企业最适合于股权融资,其最大的特点是成本低、周期长。加快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推进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有利于推动科技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有利于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建立统一的债券市场。债券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商业银行的重要业务。据Wind统计,截至2014年
第三季度末,我国债券市场余额为34.3万亿元,其中,国债余额为9.2万亿元,金融债11.7万亿元。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有利于完善统一的监管规
则,推动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的统一,促进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
有利于发挥市场的作用,完善有效的宏观调控体系。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是相辅相成
的。资本市场可以结合产业政策,从鼓励符合经济结构调整的企业上市、开展兼并收购等方面落实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作为国民经
济晴雨表的资本市场,其表现、反应和效率又形成对经济运行状态和宏观调控政策的预警信号,从而有利于增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效果,提高宏观调控效率,完善具有
中国特色的多层次宏观调控机制。
银监会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所做的主要工作
信贷资产证券化及备案制改革取得成效。一直以来,银监会积极推进行业重点领域改革,引领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发展,不断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作出贡献。银监会在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并探索在交易所市场成功试点发行了小额消费信贷资产证券。
为落实国务院“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有关精神,银监会于2013年8月正式启动本轮信贷资产证券化扩大试点工作。截至2014年10月末,银监
会已批复同意5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规模约2470.28亿元,其中36家机构已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成功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
券约1952.62亿元。为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银监会坚持市场化方向,简化发行程序,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由审批制改为业务备案制。截至目前,扩
大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范围不断扩大,包括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外资银
行、资产管理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及金融租赁公司在内的多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均积极筹备参与试点。二是基础资产类型呈现出多元化趋势,除公司贷款外还包括铁路
专项贷款、小微企业贷款、三农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及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等。三是投资者类型不断丰富,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已从银行业金融机构逐渐扩展到证券公
司、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支持机构在自贸区和国务院银行监管机构同意的交易、流转机构等设立FTN和FTE账户,引入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
(RQFII)等境外投资主体,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四是支持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人自主选择发行窗口。2005年我国信贷资
产证券化业务试点启动以来,证券化产品主要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上市交易,银监会支持金融机构根据自愿和市场化的原则,自行选择其资产证券化产品在银行间市场
和交易所市场上市发行和交易。
推动信贷资产流转试点,促进商业银行融资结构优化。银监会积极促进信贷资产转让业务规范化、阳光化发展,推动由
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开展信贷资产流转试点,完善业务法律框架,积极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以支持小微企业、三农等重点领域的融资需求。截至目前,政策性
银行、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及农商行等类型机构已陆续按照标准参与试点。平台系统运行稳定,实现了“总量可统计、流量可监测、质量可管理”,
为逐步实现商业银行信贷资产有序流转、优化结构、透明交易提供了规范途径。
积极支持银行业的发展创新和经营转型。近年来,银监会引导银行业一方面优化信贷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另一方面降低债务式融资,扩大非信贷金融服务,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银监会支持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体制、机制,通过资产管理、财富管理和投资银行等市场化业务,不断满足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中的各类金融服务需求,推动降低实体经济杠杆,优化融资结构,分散金融风险。
按照功能监管、适度监管的原则,银监会还支持金融机构通过基金托管、私人银行服务、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等方式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金融服务,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资本市场的深化改革为商业银行经营转型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商业银行应充分发挥其在保险、基金、证券等跨市场领域发展的优势,推进综合化经营,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
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需关注的几个问题
要立足实体经济的发展。企业和投资者是实体经济的微观基础,实体经济是金融发展的根基。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和金融业的安全稳健运行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警示我们,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一定要立足于满足实体经济的有效需求,不能“脱实向虚”。实体经济的发展为资本市场创造更多的
资金来源,加快金融业自身的结构优化和规模增长,同时也为资本市场提供了稳定、可靠的投资对象。另一方面,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是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的现实选择。
要按照“三性”原则落实高效的监管协调机制,避免监管空白或重复监管。加快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必然促进跨业跨市场金融业务
的快速发展。银监会及时加强跨业监管合作,推动监管协调机制建设,积极参与金融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相关工作,促进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之间的监管协作和信
息共享。
在当前我国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现实情况下,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各监管部门应分别完善现有的监管政策,避
免监管空白导致的市场效率低下。在各监管部门的主导下,按照一致性、可比性、简单性的“三性”原则分别制定标准,逐步趋同监管标准,完善高效的监管协调机
制。“三性”原则符合巴塞尔委员会遵循的跨行业、跨市场以及跨国别的国际金融监管规则。
银监会支持对同质金融产品逐步推进监管标准趋同、可比和简
单,以促进多层次金融服务市场发展。目前,我们正在修订《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在修订该办法过程中,充分借鉴了基金、证券、保险、信托等资产
管理业务关于产品研发设计、信息披露、投资管理、资产托管、人员管理、风险缓释、破产隔离等方面的监管规定,努力实现和资产管理行业中其他金融产品相统一
的监管标准。
要防范跨行业和跨市场的风险传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银监会一直积极采取行动,加快推进重大领域改革。随着改革的持续深入,金
融体系和市场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金融风险和控制风险的难度相应加大。这需要我们在推进改革的同时加强风险防控,在提升金融配套支持实体经济有效性的同
时,处理好改革创新、风险防控和金融监管三者间的关系,防范跨行业和市场的风险传递,建立清晰的防火墙,保护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守住不发生系统
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本文撰于2014年底作者任银监会副主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