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st型变量和const型指针
const型变量
如果在程序中需要经常使用某一常量,可以使用编译预处理命令定义符号常量。
eg:#define PI 3.14159
const型变量也是一种定义常量的手段。const型变量是特殊的变量,程序运行过程中不可改变,其他特性和变量一样。定义const变量时必须初始化。
eg:
const int Max=1000; //int和const位置可以交换。
const常量与符号常量的区别:
1)符号常量由预编译器处理,const型变量由变量处理。
2)在编译时符号常量已经不存在了,而const常量依然存在。
3)符号常量的作用域从定义位置开始,到源文件结束,而const型变量和一般变量一样。
const型指针
1)指向常量的指针
关键字const 在最前面。它既可以指向常量,也可以指向变量,但是不能通过它修改它所指向的量。(指针可变,其所指向的内容不可变)
定义格式:const <数据类型> * <指针变量名>;
eg:
const int * p;
const int a=15;
int b;
p=&a; //合法,p指向常量
p=&b; //合法,p指向变量
*p=14; //不合法,不能通过p间接地修改它所指向的量
2)指针常量
关键字在指针变量名之前。这种指针,不能改变指针的指向,即指针本身是常量,不允许重新赋值。必须在定义时初始化。(指针不可变,其所指向的内容可变)定义格式:<数据类型> * const <指针变量名>;
eg:
int a,b;
int * const p=&a; //必须初始化
*p=15; //合法,可以通过p间接访问变量a,给其赋值。
b=*p; //合法,可以取出p所指向的值
p=&b; //不合法,不可以给p重新赋值
3)指向常量的指针常量
定义格式有两个const。不能通过该指针改变它所指向的量,也不能指针本身指向。
eg:
int a,b;
const int * const p=&a; //初始化
*p=15; //不合法,不能通过p改变它所指向的量
p=&b; //不合法,不可以给p重新赋值
b=*p; //合法,取出p指向的量。
a=8; //合法,a是独立的,其自身操作特性不受影响
4)快速判断const指针——看const 的位置。
const int a=18; //常量指针,const在int前面
int * const p=&b; //指针常量,const在p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