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kon D7000昨天晚上在咸鱼上面被别人买下了,晚上自己带着眼镜,可以清晰的看见街道,路灯发出的光,烧烤店吃烧烤的人,都看的清,以前自己买相机的初衷是,我自己看不清,可以借单反相机那清晰的照片,代替我去看这看不清的世界,这成本看起来有点高呀。
我的相机在入手是:5300,挂到上面是4800,后面别人砍价到4500,我也没出手,后来发现自己的相机电池不行了,自己考虑到别人买我相机的人,买一块电池又是另外一块开销,故降价到了4100.
从这里我想起了小时候,我和我的堂弟,我骑着自行车,载着我家自己种的冬瓜去集市上面卖,我堂弟卖的是蒜白,那时的自己,觉得赶一次集是多么了不起的事情,我和堂弟并排在一个地方摆摊卖,堂弟的蒜白很好卖,而我的冬瓜,却没有几个人问津,我忘记开始的开价,我很担心自己的冬瓜卖不出去,我记得是:一个夫妇,用几块钱,就把我的冬瓜卖走了。
很多时候,为了自己的东西能够卖出去,我总是宁愿自己亏,也要把自己卖的东西能够快点卖出去。以致自己买进来,卖出去,总是亏了很多。哎,这或许是自己败家的一种表现吧,当时一头热买进来的东西,后来发现自己不是真的想拥有时,就要再低价卖出去。反反复复的,自己也慢慢的亏了,一时看不见吧,觉得没有什么。
这是我自己的一个悲剧,也是我自己选择的路,无论好,还是坏,都是自己承担的。
成年人,我个人觉得是:自己做的事情,要接受这件事情的结果,或许从中可以学习到一些东西。
时间: 2024-11-05 13:4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