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蝶kis记账王成本管理问题汇总如下所示:
一、成本管理: 期初余额调整对成本计算的影响
问题描述 在存货核算系统,期初成本调整后,是需要相应的做成本调整的凭证的,这个凭证一般是做生产成本的调整。那么对于前面调整的没有本期领料的物料,在成本管理系统,是不参与计算的,那么这部分的成本转移在成本管理系统本期没有完成。那么在成本管理系统的成本结转成本后,可能生产成本科目会有余额,但这个余额又不是在产品,
解决办法: 通过“期初在产品成本调整单录入”功能实现。
二、、成本管理:生产领料无法指定成本对象
问题描述 生产领料另用的同一个物料无法指定成本对象,但此用料是对应某几个产品的成本对象,在实际成本中怎么处理此问题
解决办法: 用户在指定成本对象时选择来两个及以上成本对象时,系统会自动将其设为成本对象组。
三、成本管理:缺少按照实际材料成本进行分摊的标准
问题描述 在目前成本分配中,缺少按照实际材料成本进行分摊的标准。比如有些企业的制造费用,是按照成本对象的实际材料成本进行分摊的。企业没有定额材料成本,按照产量或者工时进行分摊也不近合理。 目前在系统中无法通过自定义的方法处理该问题。
解决办法: 如果用户一定要实现这个功能,建议对材料成本分配之后的数据引出,进行加工之后,再引入至某个自定义的分配标准单元中,制造费用分配用此自定义的分配标准单元。用户还可以对历史材料成本进行分析,定义出比较合理的系数,用此系数接合投入产量组成的分配标准用于制造费用的分配。
四、成本管理:在“在产品分配标准设置”中分配标准设置
问题描述 在“在产品分配标准设置”中分配标准设置为“只计算原材料成本”,同时“材料成本分配标准”设置为“完工产品按BOM计算”。 在成本计算时,没有出现在BOM中的材料作为共耗材料费用分配时,只要存在在产品,那么完工产品不承担任何共耗材料费用,这是十分不合理的,这部分费用至少要按照完工产量来分配。
解决办法: K/3成本系统在在产品分配标准设置中,材料成本分配标准为“完工产品按BOM计算”,则完工产品成本将按BOM结构中的定额用量计算,剩余部分放在在产成本中;这也是和“完工产品按BOM计算”的名称相符的; 提单所述应用场景,存在有共耗材料未设到BOM中,应用该材料成本分配标准就不太合适,提供几种解决方法供参考: 1、把共耗材料核定出BOM定额,加到Bom中,再使用该方法; 2、更换材料成本分配标准,如使用“参与分配标准列分配”即按完工与在产产量分配,共耗部分费用就会完工和在产都有承担; 3、升级到V11版本,使用"在产品按材料盘点计算",在产品材料盘点确定在产品成本,倒扣计算出完工产品成本,在产品材料盘点中折算共耗材料在在产中的消耗量.
五、成本管理:材料成本无法分配
问题描述 材料成本无法分配
解决办法: 系统预设的分配标准为定额材料=材料定额*本期投入产量,用户可以自定义分配标准:定额材料1=材料定额*(本期投入产量+期初在产品产量)。
六、成本管理(工业):成本费用分配问题
问题描述 1。人工、水电、柴油需按三种不同工时进行分配,但此系统只能按一种工时分配。 2。跨月完工的产品,成本分析中直接材料的成本差异只能按月分析,不能按此工号汇总分析,反应出来的数据实用性差。
解决办法: 第一个问题:不同的要素费用(非材料)可以设置不同的分配标准,目前系统中的工时是指车间实际发生的人工工时和机器工时,如果用户需要别的分配标准值,则可以通过新增分配标准来实现。 第二个问题:经了解,用户的物料计价方法为分批认定法,在系统中,分批法的成本对象界面上有个“对应原单号”界面,可以人工录入(工号),也可以F7选择销售订单。在订单成本报表-订单成本计算单中可以实现不考虑期间的过滤方式。
七、成本管理(工业): 在成本核算前的制造费用处理
问题描述 在成本核算前,总帐生成的制造费用以及入库核算后生成的制造费用,均可通过成本管理模块引入,达到参与核算的目的,但是在成本核算完成后,进行存货出口核算,除产成品外,仍有部分材料要归集在制造费用中,这部分费用就没再参与本月成本分摊。我将这部分费用留在下月,却又不能被引入,该部分费用如果直接放在生产成本中,就会一直形成在制,却不被分摊。
解决办法: 目前对于质量、研发等期间费用部门领用材料,用户使用的是其它出库单,希望能进入本期生产成本中的制造费用中反映。建议:先做一遍成本计算流程(如果对于这些其它出库单,已经录了标准单价,不需要如实反映本期成本的话,也可以不进行这一遍成本计算),然后对这些其他出库单生成凭证,在成本模块的其它费用中进行录入或从总账引入这些费用,然后重新进行费用分配、成本计算,这样,这些费用就进入生产成本了。一定要对其它出库单生成凭证,否则,在成本计算时,会改变这些单据的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