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展宿主函数自身的prototype属性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需要植入AOP代码的类并没有默认构造函数。那么此时动态生成的代理类也需要相同签名的构造函数,并且内部调用原始类的构造函数。自己折腾了1晚上没搞定,现在搞定了发出来供大家一起学习探讨。

这里也记录下上下文,因为做了一个失物招领的App,当有人上交了失物之后,可以将这个消息分享出去,这个消息内容有物品的信息和图片,而微信SDK始终无法做到,就想着把物品信息嵌入到图片中分享出去,先放一个效果图:

才发现,中文版的译者在翻译的时候会对省略的公式推导过程进行补充,但是补充的又是错的,难怪觉得有问题。反向传播法其实是神经网络的基础了,但是很多人在学的时候总是会遇到一些问题,或者看到大篇的公式觉得好像很难就退缩了,其实不难,就是一个链式求导法则反复用。如果不想看公式,可以直接把数值带进去,实际的计算一下,体会一下这个过程之后再来推导公式,这样就会觉得很容易了。

动态给某个类添加方法(如果一个类方法非常多,加载类到内存的时候也比较耗费资源(感觉也耗不了什么资源,非要说的话跟懒加载的思想差不多吧,工作中基本没这么玩过),需要给每个方法生成映射表)

或许你写过无数代码,参与过很多大型系统的设计,但,你是否曾经思考过,你的设计可扩展、易维护么,在高速变化的互联网世界里,它能经得起这种急速变化的考验么?如果你没想过这些问题,那请先放下你那些牛逼的梦想,放下你的高傲,好好去理解、回味设计六大原则和23种设计模式,因为它们是你腾飞的基石。今天,我勇敢的尝试翻译一篇有关设计原则的经典论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翻译是一项很费时、费精力的活,而且博主英语水平也不是特别好,翻译时多采用意译,见谅)

一棵决策树包含一个根结点、若干个内部结点和若干个叶结点;叶结点对应决策结果,其他每个节点则对应于一个属性测试;每个结点包含的样本集合根据属性测试的结果被划分到字节点中;根结点包含样本全集。从根结点到每个叶结点的路径对应了一个判定测试序列。决策树学习的目的是为了产生一个泛化能力强,即处理未见示例能力强的决策树,其基本流程遵循"分而治之"策略。

使用机器学习算法和模型进行数据挖掘,有时难免事与愿违:我们依仗对业务的理解,对数据的分析,以及工作经验提出了一些特征,但是在模型训练完成后,某些特征可能“身微言轻”——我们认为相关性高的特征并不重要,这时我们便要反思这样的特征提出是否合理;某些特征甚至“南辕北辙”——我们认为正相关的特征结果变成了负相关,造成这种情况很有可能是抽样与整体不相符,模型过于复杂,导致了过拟合。然而,我们怎么判断先前的假设和最后的结果之间的差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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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给出一个完整的示例,这个程序将从标准输入中读取数据,写到标准输出中。其中输入输出全部使用kqueue来进行IO复用。可以使用重定向把文件写入标准输入来进行测试。

如可以在相互之间传递信息,修改区块链的状态(账户信息等),以及图灵完备计算(可以用图灵机做到的所有事情,通俗来说就是一般编程语言可以做的所有事情)。以太坊的智能合约是以太坊特定的字节码,被叫做EVM字节码。

用来给别的函数对象提供绑定事件、触发事件的能力。这个别的函数的对象,我把它叫做事件宿主对象(非权威叫法),其原理是把宿主函数的原型链指向时间模块的一个对象,做一个函数继承,让宿主函数也拥有处理事件的能力

在我读大学的时候,我的一个教授说每个程序员都有一个“装满各种小技巧的包”,这些小技巧,也就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在我们的个人经历中,会一遍又一遍的用到。他说,他的工作就是“把更多的小技巧装入我们的包里”。他所说的“小技巧”也就是如设计模式和设计风格(原文为idioms)。

表示特征的重要性。根据以上两个属性,便可以与先前假设中的特征的相关性(或重要性)进行对比了。但是,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经过复杂的特征转换之后,特征矩阵X已不再是原来的样子:哑变量使特征变多了,特征选择使特征变少了,降维使特征映射到另一个维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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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论文要讨论的是一个我特别喜欢的“小技巧”。相对于被划为设计模式(经管常被划分为设计模式),把它划为设计风格可能更合适。在理解了这个设计风格并知道怎么使用它,我相信你的代码会更优雅、更不容易出错,且更易维护。我马上要讲述一个如何减少你代码中对象耦合的方法。这个方法有一个很棒的名字:迪米特法则

时间: 2024-10-11 08: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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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写函数对象prototype属性值的不同的情况下实例对象的内部属性Prototype值有所不同

http://www.cnblogs.com/cmptlgg/ 我的博客园 重写函数对象的prototype属性值:会切断实例的[[Prototype]]内部属性和最初函数对象的prototype(原型对象)的联系 这个例子引用js高级第三版: /* 这是高三对此实现的解释. 尽管可以随时为原型添加属性和方法,并且修改能够立即在所有对象实例中反映出来,但如果是重 写整个原型对象,那么情况就不一样了.我们知道,调用构造函数时会为实例添加一个指向最初原型的 [[Prototype]]指针,而把原型修

为什么实例没有prototype属性?什么时候对象会有prototype属性呢?

为什么实例没有prototype属性?什么时候对象会有prototype属性呢? javascript loudou 1月12日提问 关注 9 关注 收藏 6 收藏,554 浏览 问题对人有帮助,内容完整,我也想知道答案0 问题没有实际价值,缺少关键内容,没有改进余地 function Foo() {} var foo = new Foo(); console.log(foo.prototype);// undefined console.log(foo.__proto__ === Foo.pr

关于prototype属性的理解

众所周知,prototype是一个属性对象,只要创建一个新函数,就会根据特定的规则为该函数创建一个prototype属性,这个属性指向函数的原型对象.在默认情况下,所有原型对象都会自动获得一个constructor(构造函数)属性,这个属性包含一个指向prototype属性所在函数的指针. 需要注意的是,prototype是一个对象,他具体的内部结构是这样的: //创建一个原型对象 function Foo(){}; console.log(typeof Foo.prototype); // '

js函数prototype属性学习(一)

W3school上针对prototype属性是这么给出定义和用法的:使您有能力向对象添加属性和方法.再看w3school上给的那个实例,如下图: 仔细一看,原来最基本的作用就是对某些对象的属性.方法来扩展,我对这个实例又多写了几句代码进行测试,如下: var steve= new empolyee("Steve Jobs","enterpriser",1977); 这里我专门查看了steve这个实体所拥有的属性,发现多了一个salary属性,这个属性是新建实体时未曾

js函数prototype属性学习(二)

继续探讨js对象的prototype属性,前面已经看到在创建完一个对戏之后,随时都会有一个_proto_属性伴随所有,那么,这个_proto_又是用来干嘛的,面试时问的高大上的原型链又是怎么回事? 拿出前面已经有的例子,如下: function Person(name){ this.name = name; this.interduceSelf= function(){ alert("my name is " + this.name); }; }; Person.prototype.i

《prototype属性的理解》

1.对象:对象是JS的基本数据类型(原始类型(数字.字符串和布尔值),对象类型).对象是一种复合值:它将很多值(原始值或者其他对象)聚合在一起,可通过名字访问这些值. 2.三类JS对象和两类属性: 内置对象:是由ECMAScript规范定义的对象或类.例如,数组(Array).函数(Function).日期(Date)和正则表达式(RegExp)都是内置对象 宿主对象:由JS解释器所嵌入的宿主环境定义的.客户端JS中表示网页结构的HTMLElement对象均是宿主对象,既然宿主环境定义的方法可以

js中Prototype属性解释及常用方法

1.prototype的定义 javascript中的每个对象都有prototype属性,Javascript中对象的prototype属性的解释是:返回对象类型原型的引用. 每一个构造函数都有一个属性叫做原型.这个属性非常有用:为一个特定类声明通用的变量或者函数. 你不需要显式地声明一个prototype属性,因为在每一个构造函数中都有它的存在.你可以看看下面的例子: function Test(){} alert(Test.prototype); // 输出 "Object" 1.

关于JavaScript中实现继承,及prototype属性

感谢Mozilla 让我弄懂继承. JavaScript有八种基本类型,函数属于object.所以所有函数都继承自object.//扩展:对象,基本上 JavaScript 里的任何东西都是对象,而且都可以被储存在变量里.将这个记在脑子里. 但是JavaScript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继承.而是类似于指向和复制.并且每个函数和对象都有prototype属性.("原型链"(prototype chain)模式) 所有就构造了如同树结构一般的原型链. 常见的几种继承方法: 1. functi

jQuery源码学习笔记:扩展工具函数

// 扩展工具函数 jQuery.extend({ // http://www.w3school.com.cn/jquery/core_noconflict.asp // 释放$的 jQuery 控制权 // 许多 JavaScript 库使用 $ 作为函数或变量名,jQuery 也一样. // 在 jQuery 中,$ 仅仅是 jQuery 的别名,因此即使不使用 $ 也能保证所有功能性. // 假如我们需要使用 jQuery 之外的另一 JavaScript 库,我们可以通过调用 $.n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