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7月起放宽低收入者公积金提取,其允许月收入低于1900元者可直接提取。全国多地放宽公积金提取,再引发对修改住房公积金条例的讨论。事实上,2011年住建部就提出修改住房公积金条例,并提出了时间节点,但于2012年和2013年两次“爽约”。与条例修改缓慢相比的是,多地在公积金提取方面逐步放宽。(6月18日 人民网)
公积金制度走到今日已经历了20多个年头,其设立的初衷是怀着集职工之力共同融资解决人们住房困难的美好愿望而生,其制度设立之初便是要以“强制性”的制度安排,达到一个“众人拾柴火焰高”的互助目的。但是,原有的公积金制度已经不能与时俱进,也不适宜国内现状,而且原来的公积金条例修改一拖再拖,广受民众的诟病。
目前全国公积金究竟有多少?每年产生多少利息?都是一笔糊涂账,按照各界普遍的说法是,截至2011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高达2.1万亿元。如此之巨的公积金沉淀在银行,不能发挥应有的效果,这不仅是资源的浪费,也是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失职。笔者认为,修订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条例》已是当务之急。那当前公积金制度存在着哪些问题呢?
首先,动用公积金咋就这么难?目前数以千亿计的公积金存在银行睡大觉,而中低收入群体却面临着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偏低的尴尬:一方面公积金用途只有“买房”这单一功能,导致其不能多渠道地发挥“救急”之用。与人们沉重的生活负担相比,“买房难”并非压垮人们的唯一负重,目前“看病贵”、“高学费”同样是国民难以承受之重。而从生存的角度来考量,买不起房可以租房住,显然享有健康体魄和获得素质教育的意义更为重要。
另一方面,当前公积金即使能花也需要经过一大堆繁琐的手续,不少人因在使用公积金时面临极为苛刻的要求,而不得不知难而退。更为糟糕的是,如果你一生不买房,那么公积金只能等你退休后一次性提取,这样一来公积金变了养老金,而提不出公积金的老百姓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钱不断贬值而束手无策。
再者,中西部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使得公积金在使用方面并不均衡。从全国整体形势来看,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偏低,资金大量闲置。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发展相对滞后,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较少,归集上来的资金贷不出去,资金大量沉淀在银行的问题非常突出。大量资金沉淀,没有发挥效益,这是资源的浪费。因此,修订现行的《条例》已是当务之急。
最后,公积金成为一些单位的隐性福利。去年5月,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被曝出其所有高管的公积金账户每月入账额均超过1.4万元,最高者竟然高达18018元,大约高出当地制定缴存上限的3倍。这样提取到的住房公积金,就变成了一种隐性福利,而在这种隐性福利的背后,除去公积金的缴存问题外,或许还包含企业单位借以避税的目的,因为公积金再高也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据多家央企的内部人士透露,央企内部依然存在缴存超过限额的情况。于是很多人提出质问,中央国家机关住房管理中心不是早已规定了2014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760元了么,咋这些单位缴纳的公积金会超过缴存上限呢?为何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管理呢?笔者认为,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了吃利差,依靠的是收取管理费,自然希望能收拢越多的资金,所以对部分企业缴纳公积金超过存额上限也不管不问。
以上三大弊端造成了,公积金在发放上会面临更加严重的极端,工资越高的,福利越好,公积金缴存越多,越能提前使用公积金,越有能力买房。而工资越低的,福利越差的,公积金缴存越少的,那就越没能力买房,只能眼看公积金长期存在账户里贬值,更不能拿出来当作它用。
公积金制度只有取之于民,充分吸引民意,才更具有吸引力。对于公积金管理部门来说,管理只是手段,服务才是目的。相对于传统的管理,如今的百姓更需要的是人性化服务,只有把服务搞好了,才有“管的资本”。
从创新服务的角度出发,首先改革重心必须要降低中低收入百姓提取公积金的门槛。然后从如何降低提取公积金的繁琐过程,使民众更为便利。更为关键的是要吸纳公众代表监督公积金的运行,使其更加透明并开拓多元化投资渠道,这样才能使公积金不仅是在银行沉睡,而是达到保值增值目的。
公积金条例久拖不决究竟是谁在从中博弈?笔者认为,是公积金的管理部门和一些把缴纳高额公积金当作福利的企业,因为公积金制度的大刀阔斧的改革会动了他们的奶酷。但是如今的公积金条例已过于滞后,无法满足社会中低收入群体的基本利益诉求,更造成巨额资金沉淀的极大浪费。所以公积金制度改革向与时俱进的方向发展,已势在必行,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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