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中国银监会联合制定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将包括部分转账汇款、现金汇款、取现等13项业务设为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并降低了收费标准。目前,多数银行已按照要求降低部分收费标准,但也有少数银行动作慢,疑似“软抵抗”。8月6日,河北省物价局召集全省32家商业银行参加了全省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公示工作会议,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格落实并进行服务价格公示,让客户的知情权得到有效保障。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情节较重的最高可处以200万元罚款。
收费项目及标准都要公示
省物价局要求,8月1日以后,河北省境内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要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及时、准确公示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适用对象等内容。商业银行向客户收取的服务费用,应当对应明确的服务内容。公示内容分为牌板式的服务价格目录和价格服务手册,有条件的可以增设电子屏、多媒体、电脑等设备。
今后老百姓到银行办理业务可以通过牌板式的服务价格目录和价格服务手册、网络或者电子屏、多媒体、电脑等终端对银行服务价格进行查询,做到明白消费。
不执行规定罚款最高200万元
省物价局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这些行为包括: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其他行为。
不明码标价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
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这些行为包括:不明码标价的;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不能提供降价记录或者有关核定价格资料的;擅自印制标价签或价目表的;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的;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诱骗交易属价格欺诈
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构成价格垄断的也将受重罚
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发现违规行为可向12358投诉
据了解,省物价局近期将开展巡查和随机抽查,对不认真执行服务价格公示制度的商业银行及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视情况给予提醒告诫、责令改正、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惩戒措施。市民如发现银行有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电话12358向物价部门举报。(燕赵晚报)
银行服务收费标准降了 不执行最高罚2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