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的四大基本关系:
a.关联关系:如A类调用B类。
b.继承关系:如A类是B类的父类。
c.聚合关系:如装橘子的箱子,箱子是否存在与里面装没装橘子没有任何关系,也就是说橘子不会影响箱子的存在。
d.组合关系:如一个小组,小组是否存在与小组中是否有组员是息息相关的,如果没有组员,小组就不存在了。
监听器模式:事件源经过事件的封装传给监听器,当事件源触发事件后,监听器接收到事件对象可以回调事件的方法
观察者模式:观察者(Observer)相当于事件监听者,被观察者(Observable)相当于事件源和事件,执行逻辑时通知observer即可触发oberver的update,同时可传被观察者和参数
二,监听模式
当事件源对象上发生操作时,将会调用事件监听器的一个方法,并在调用该方法时把事件对象传递过去。
三,监听模式的使用实例
四,观察者模式与监听模式的区别
什么也不说了,图是最直观的
1. 事件-监听机制
事件源经过事件的封装传给监听器,当事件源触发事件后,监听器接收到事件对象可以回调事件的方法。
2. 观察者模式
观察者(Observer)相当于事件监听者(监听器),被观察者(Observable)相当于事件源和事件,执行逻辑时通知observer即可触发oberver的update,同时可传被观察者和参数。简化了事件-监听模式的实现。
3.对比
(1) 从uml图上也可以看出,Observer的实现相对简单,event-listener需要实现三个角色,observer-observable需要实现两个角色。
(2)Observable的api已经把对观察者的注册,删除等定义好了,而且是线程安全的。而event-listener需要使用者自己实现。
(3)两者都需要自己定义并实现触发事件的通知。但Observable需要注意要在通知Observer之前调用jdk提供的setChanged()。
(4)event-listener是传统的c/s界面事件模型,分事件源和事件(状态)角色,事件源要经过事件的包装、成为事件的属性之一再传递给事件监听/处理者,这个事件监听者就相当于观察者。Observer更简洁一些。两者在思想上是统一的,很多框架仍然使用了event-listener模式,比如spring框架的ApplicationEvent,ApplicationListen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