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jQuery中,我们都知道jQuery最常用方法的就是jQuery( ),也即$( )。
jQuery( )是一个函数调用,调用的结果是返回了一个jQuery实例对象。
编写组件通常的做法是将组件封装成一个对象,需要用的时候则通过new运算符来创建一个实例。但是jQuery( )无须我们用new手工实例化,它会自动返回一个实例。
要实现这一点,最直接的思路就是定义这样一个函数:
这么做的问题是出现了死循环:
最简单的解决办法是借助另一个构造函数:
这么做技术上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jQuery的作者并没有这么做,可能是出于某种技术洁癖或者我暂时不清楚的原因,init被定义在了jQuery函数的原型中:
通过init作为中转站,最终return出了一个jQuery实例。看上去更“雅致”,更有“技术范”。
将上述代码写在一个自执行函数内(形成私有作用域,避免命名空间污染),就构成了jQuery的核心框架(简化版):
要理解上述结构的工作原理,必须理解JavaScript基于构造函数和原型的继承模式。
当函数调用表达式前出现了关键字new,这个函数就成了构造函数,此时会依次发生四件事:
1、首先一个空对象(又称实例)被创建出来了。
2、该空对象继承构造函数的原型中的属性和方法。这也是为什么要把方法都写在构造函数的prototype里。
3、该空对象被赋值给构造函数内部的this对象。
4、执行构造函数。如果构造函数中显式的返回了一个对象,那么new出的就不再是新创建的空对象,而是return指定的对象。否则一律返回新建空对象。
于是jQuery( )的构造原理就很清晰了:每次调用jQuery( )都返回由构造函数init指定返回的this对象,而this对象已经被赋值为那个新创建的空对象。由于把jQuery.prototype都赋给了init.prototype,所以新创建的空对象继承所有jQuery的方法。
构造函数init里面的return this其实删掉也无妨,至于作者为啥要加这句,呃,可能是因为知道的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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