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CocoaChina译者小袋子(博客)翻译自schwa的github主页
原文作者:schwa
这是一篇 Swift 软件开发的最佳实践教程。
前言
这篇文章是我根据在 SwiftGraphics 工作时的一系列笔记整理出来的。文中大多数建议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但仍可以有其他类似的解决方法。因此,如果其他方案是有意义的,这些方案会被添加上去。
这个最佳实践不是强加或者推荐 Swift 在程序、面向对象或者函数风格上的应用。更重要的是,这里要讲述的是务实的方法。如有需要的话,某些建议可能会集中在面向对象或者实用的解决方法。
这篇文章讲述的范围主要针对 Swift 语言以及 Swift 标准库。即便如此,如果能提出一个独特的 Swift 的视角和见解,我们依然会提供诸如 Swift 在 Mac OS、iOS、 WatchOS 以及 TV OS 上使用的特别建议。而如何在 Xcode 和 LLDB 上有效地使用 Swift,这样的建议也会以 Hints & tips 的风格提供。
这个过程需要付出很多的努力,非常感谢为本文做出贡献的那些人。
此外,可以在[Swift-Lang slack]里面讨论。
贡献者须知
请先确保所有的示例是可以运行的(某些示例可能不是正确)。这个 markdown 能够转换成一个 Mac OS X playground。
黄金准则
1. 一般来说,Apple 都是正确的,遵循 Apple 喜欢的或者示范的处理方式。在任何情况下,你都应该遵循 Apple 的代码风格,正如他们The Swift Programming Language" 这本书里面的定义一样。然而 Apple 是个大公司,我们将会看到很多在示例代码中的差异。
2. 永远不要仅仅为了减少代码量而去写代码。尽量依赖Xcode中的自动补全代码,自动建议 , 复制和粘贴。详尽的代码描述风格对其他代码维护者来说是非常有好处的。即便如此,过度的冗余也会失去 Swift 的重要特性:类型推断。
最佳实践
1.命名
正如 Swift Programming Language 中的类型名称都是以大驼峰命名法命名的(例如:VehicleController)。
变量和常量则以小驼峰命名法命名(例如:vehicleName)。
你应该使用 Swift 模板去命名你的代码而不是使用 Objective-C 类前缀的风格(除非和 Objective-C 接连)。
不要使用任何匈牙利标识法( Hungarian notation )命名(例如:k为常量,m为方法),应使用简短的命名并且使用 Xcode 的类型 Quick Help (+ click) 去查明变量的类型。同样地,不要使用小写字母+下划线( SNAKE_CASE )的命名方式。
唯一比较特别的是 enum 值的命名,这里需要使用大驼峰命名法(这个也是遵循 Apple 的 Swift Programming Language 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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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可能的情况里,名称的不必要减少和缩写都应该避免,将来你应该能在没有任何损害和依赖 Xcode 的自动补全功能的情况下,确切地指出类型特征" ViewController "。非常普遍的缩写如 URL 是允许的。缩写应该用所有字母大写( URL )或者所有字母小写( url )表示。对类型和变量使用相同的规则。如果 url 是个类型,则应该为大写,如果是个变量,则应该为小写。
2.注释
注释不应该用来使代码无效,注释代码会使代码无效且影响代码的整洁。如果你想要移除代码,但是仍想保留以防代码在以后会用到,你应该依赖 git 或者 bug tracker 。
3.类型推断
在可能的地方,使用Swift的类型推断以减少多余的类型信息。例如,正确的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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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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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elf 推断
让编译器在所有允许的地方推断 self 。在 init 中设置参数以及 non-escaping closures 中应该显性地使用 self 。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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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数列表类型推断
在一个闭包表达式( closure expression )中指定参数类型可能导致代码更加冗长。只有当需要指定类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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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编译器能够推断类型,则应该去掉类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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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排序好的参数编号命名("$0","$1","$2")能更好地减少冗余,这经常能够完整匹配参数列表。只有当closure的参数名称中没有过多的信息时,使用编号命名。(例如特别简单的 maps 和 filters )。
Apple 能够并将会改变由 Objective-C frameworks 转换过来的 Swift 的参数类型。例如,选项被移除或者变为自动展开等。我们应有意地指定你的选项并依赖 Swift 去推断类型,减少在这种情况下程序中断的风险。
你总是应该有节制地指定返回类型。例如,这个参数列表明显过分冗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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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常量
在类型定义的时候,常量应该在类型里声明为 static 。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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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static 修饰常量可以允许他们在被引用的时候不需要实例化类型。
除了单例以外,应尽量避免生成全局常量。
7.计算型类型属性(Computed Properties)
当你只需要继承 getter 方法时,返回简单的 Computed 属性即可。例如,应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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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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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属性中添加了 set 或者 didSet ,那么你应该显示地提供 get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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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实例转换(Converting Instances)
当创建代码去从一个类型转换到另外的 init() 方法:
extension NSColor {
convenience init(_ mood: Mood) {
super.init(color: NSColor.blueColor)
}
}
在 Swift 标准库中,对于把一个类型的实例转换为另外一种,现在看来 init 方法是比较喜欢用的一种方式。
"to" 方法是另外一种比较合理的技术(尽管你应该遵循 Apple 的引导去使用 init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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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你可能试图去使用一个getter,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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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ters 通常由于应该返回可接受类型的组件而受到限制。例如,返回了 Circle 的实例是非常适合使用 getter 的,但是转换一个 Circle 为 CGPath 最好在 CGPath 上使用"to"函数或者 init() 扩展。
9.单例(Singletons)
在Swift中单例是很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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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ift 的 runtime 会保证单例的创建并且采用线程安全的方式访问。
单例通常只需要访问"sharedInstance"的静态属性,除非你有不得已的原因去重命名它。注意,不要用静态函数或者全局函数去访问你的单例。
(因为在 Swift 中单例太简单了,并且持续的命名已经耗费了你太多的时间,你应该有更多的时间去抱怨为什么单例是一个反模式的设计,但是避免花费太多时间,你的同伴会感谢你的。)
10.使用扩展来组织代码
扩展应该被用于组织代码。
一个实例的次要方法和属性应该移动到扩展中。注意,现在并不是所有的属性类型都支持移动到扩展中,为了做到最好,你应该在这个限制中使用扩展。
你应该使用扩展去帮助组织你的实例定义。一个比较好的例子是,一个 view controller 继承了 table view data source 和 delegate protocols 。为了使table view中的代码最小化,把 data source 和 delegate 方法整合到扩展中以适应相应的 protocol 。
在一个单一的源文件中,在你觉得能够最好地组织代码的时候,把一些定义加入到扩展中。不要担心把 main class 的方法或者 struct 中指向方法和属性定义的方法加入扩展。只要所有文件都包涵在一个 Swift 文件中,那就是没问题的。
反之,main 的实例定义不应该指向定义在超出 main Swift 文件范围的扩展的元素。
11.链式 Setters
对于简单的 setters 属性,不要使用链式 setters 方法当做便利的替代方法。
正确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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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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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链式setters,传统的setters更为简单和不需要过多的公式化。
12.错误处理
Swift 2.0 的 do/try/catch 机制非常棒。
13.避免使用try!
一般来说,使用如下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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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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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这种形式特别冗长,但是它提供了context让其他开发者可以检查这个代码。
在更详尽的错误处理策略出来之前,如果把 try! 当做一个临时的错误处理是没问题的。但是建议你最好周期性地检查你代码,找出其中任何有可能逃出你代码检查的非法try!。
14.避免使用try?
try?是用来“压制”错误,而且只有当你确信对错误的生成不关心时,try?才是有用的。一般来说,你应该捕获错误并至少打印出错误。
15.过早返回&Guards
可能的话,使用guard声明去处理过早的返回或者其他退出的情况(例如,fatal errors 或者 thorwn errors)。
正确的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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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的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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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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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flatten code以其他方式进入一个if let 代码块,并且在靠近相关的环境中过早地退出了,而不是进入else代码块。
甚至当你没有捕获一个值(guard let),这个模式在编译期间也会强制过早退出。在第二个if的例子里,尽管代码flattend得像guard一样,但是一个毁灭性的错误或者其他返回一些无法退出的进程(或者基于确切实例的非法态)将会导致crash。一个过早的退出发生时,guard声明将会及时发现错误,并将其从else block中移除。
16."Early"访问控制
即使你的代码没有分离成独立的模块,你也应该经常考虑访问控制。把一个定义标记为 private 或者 internal 对于代码来说相当于一个轻量级的文档。每一个阅读代码的人都会知道这个元素是不能“触碰”的。反之,把一个定义为 public 就相当于邀请其他代码去访问这个元素。我们最好显示地指明而不是依赖 Swift 的默认访问控制等级。( internal )
如果你的代码库在将来不断扩张,它可能会被分解成子模块.这样做,会使一个已经装饰着访问控制信息的代码库更加方便、快捷。
17.限制性的访问控制
一般来来说,当添加访问控制到你的代码时,最好有详尽的限制。这里,使用 private 比 internal 更有意义,而使用 internal 显然比 public 更好。(注意: internal 是默认的)。
如有需要,把代码的访问控制变得更加开放是非常容易的(沿着这样的途径: "private" to "internal" to "public") 。过于开放的访问控制代码被其他代码使用可能不是很合适。有足够限制的代码能够发现不合适和错误的使用,并且能提供更好的接口。一个例子就是一个类型公开地暴露了一个internal cache。
而且,代码的限制访问限制了“暴露的表面积”,并且允许代码在更小影响其他代码的情况下重构。其他的技术如:Protocol Driven Development 也能起到同样的作用。
TODO Section
- This is a list of headings for possible future expansion.
- Protocols & Protocol Driven Development
- Implicitly Unwrapped Optionals
- Reference vs Value Types
- Async Closures
- unowned vs weak
- Cocoa Delegates
- Immutable Structs
- Instance Initialisation
- Logging & Printing
- Computed Properties vs Functions
- Value Types and Equ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