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类并不常用,而且使用起来有一定的定式,比如在下面的InnterDemoByTrhead.java里,我们通过内部类的形式创建线程。
1 public class InnerDemoByThread { 2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3 // 实现runnable接口,创建10个线程并启动 4 for(int threadCnt = 0;threadCnt<10;threadCnt++) 5 new Thread(new Runnable() { 6 public void run() { 7 for (int i = 0; i < 5; i++) { 8 //在每个线程里,输出0到4 System.out.println(Thread.currentThread().getName()+":"+ i); 9 } 10 } 11 }).start();//这里的括号是和第5行对应,注意需要带分号 12 } 13 }
在上述的第4行里,我们通过for循环创建了10个线程,在第5行里,我们通过new Runnable定义了线程内部的动作,具体而言,在第6到第10行的代码里,定义了打印0到4的动作。这里第5行通过new Thread定义的类,是在第1行定义的InnerDemoByThread类的内部,所以叫内部类,这也是内部类典型的用法。
虽然内部类出现的机会不多,但其中有个非常重要的知识点:当方法的参数需要被内部类使用时,那么这个参数必须是final,否则会报语法错误。我们在讲线程的时候,通过内部类比较了线程安全和不安全集合的表现。这里我们通过改写这个案例,着重看下“内部类“和“final“的要点,请大家看下如下的InnerFinalDemo.java代码。
1 import java.util.ArrayList; 2 import java.util.List; 3 public class InnerFinalDemo { 4 public static int addByThreads(final List list) { 5 // 创建一个线程组 6 ThreadGroup group = new ThreadGroup("Group"); 7 // 通过内部类的方法来创建多线程 8 Runnable listAddTool = new Runnable() { 9 public void run() {// 在其中定义线程的主体代码 10 list.add("0"); // 在集合里添加元素 11 } 12 }; 13 // 启动10个线程,同时向集合里添加元素 14 for (int i = 0; i < 10; i++) { 15 new Thread(group, listAddTool).start(); 16 } 17 while (group.activeCount() > 0) { 18 try { Thread.sleep(10); } 19 catch (InterruptedException e) 20 { e.printStackTrace(); } 21 } 22 return list.size(); // 返回插入后的集合长度 23 } 24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25 List list = new ArrayList(); 26 //很大可能返回10 27 System.out.println(addByThreads(list)); 28 } 29 }
这段代码的逻辑是,在main函数的第25行里,我们创建了一个线程不安全的ArrayList类型的对象,并在第27行调用了addByThreads方法返回list的长度。在addByThreads方法里,我们在第14行里,通过for循环启动了10个线程,在这10个线程的主体逻辑(第9行的run方法)里,我们在第10行通过list.add方法给集合对象添加元素。
从功能上讲,第27行的打印语句能输出10,因为虽然ArrayList是线程不安全对象,但仅仅是10个线程同时操作,不足以发生“线程抢占”的情况。
但本代码的重点是内部类和final,在代码第3行定义的addByThreads方法里,我们注意到参数list前一定得加final,否则会报语法错误。我们可以通过如下的思维步骤来理解这个要点。
第一,第3行的这个带final的list对象从属于外部的InnerFinalDemo类,并且,在第8到12行的内部类里,也会用到这个对象,也就是说,在外部类和内部类里,都会用到这个对象。
第二,外部类和内部类是平行的,内部类并不从属于外部类,这句话隐藏的含义是,外部类有可能在内部类之前被回收。
那么如果我们不加final,一旦外部类在内部类之前被回收,那么外部类里所包含的list对象也会被回收,但这时,内部类尚未使用这个list。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内部类使用了list,就会报空指针错(因为这个对象已经随着外部类被回收了)。
为了避免这种错误,在指定语法时就加上了“当方法的参数需要被内部类使用时,那么这个参数必须是final”这个规定。一旦在此类参数前加final,那么这个参数就是常量了,存储的位置就不是“堆区”了,而是“常量池”,这样即使外部类被先回收,那么由于这类参数(比如list)不存在于外部类所从属的堆空间(而是常量池),所以会继续存在,这样内部类就能继续使用。
一些资深的面试官不会面试内部类的细节语法(因为不常用,而且使用起来有定式),而会考察上述的“参数和final”的知识点,所以大家在被问及”对内部类的掌握程度“这类问题时,可以按如下的思路来叙述。
第一,无需叙述内部类中各种语法,事实上,内部类涉及到“如何定义”以及“内部类中对象的可见性”等问题,语法相对而言比较复杂,说起来不容易,而且即使说清楚了,也无法很好体现大家的能力。
第二,可以直接说,“当方法的参数需要被内部类使用时,那么这个参数必须是final”,同时解释下原因。当面试官听到这以后,一般就不再问内部类问题了,因为他会认为,候选人连这么“资深”的知识也知道,那么就没必要再细问内部类的问题了。
第三,由于已经引出“垃圾回收”的话题,所以大家可以找机会进一步按本章给出的提示,展示在这方面的能力,这样就有很大可能得到“Java Core方面比较资深”的评价。
上述叙述是针对jdk1.7以及之前版本的,如果是针对jdk1.8版本,不需要显式地加final,但依然会被当常量管理,具体来讲,该对象的引用无法指向新的内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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