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有abstract修饰符的class即为抽象类,abstract类不能创建实例对象。含有abstract方法的类必须定义为abstract class, abstract class 中的方法不必是抽象的。abstract class类中定义抽象方法必须在具体(concrete)子类中实现, 所以, 不能有抽象构造方法或抽象静态方法。如果子类没有实现抽象父类中的所抽象发法,那么子类也必须定义为abstract类型。
接口(interface)可以说成是抽象类中的一种特例, 接口中的所有方法都必须是抽象的。接口中的方法定义默认为public abstract类型, 接口中的成员变量类型默认为public static final。
abstract class 和 interface 的语法区别:
1. 抽象类可以有构造方法(非abstract),接口中不能有构造方法。
2. 抽象类中可以有普通成员变量, 接口中没有普通成员变量(interface中的成员变量默认都为:public static final)。
3. 抽象类中可以包含非抽象的普通方法,接口中的所有方法必须都是抽象的(默认:public abstract)。
4. 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的访问类型可以是public, protected,但接口中定义的变量只能是public, 并且默认即为public abstract。
5. 抽象类中可以包含静态方法,接口中不能包含静态方法(因为接口中所有方法均为public abstract,需要类implements,实现抽象方法,而static方法不能被重写,所以不能为static)。
6. 一个类可以实现多个接口,但只能继承一个抽象类。
abstract class和 interface 在应用上的区别:
接口更多的是在系统架构设计方面发挥作用,主要用于定义模板之间的通信契约。
抽象类在代码实现方面发挥作用,可以实现代码的重用。 例如,模板方法设计模式是抽象类的一个典型应用,假设某个项目的所有Servlet类都要用相同的方式进行权限判断、记录访问日志和处理异常,那么就可以定义一个抽象的基类,在抽象基类的service方法中完成权限判断、记录访问日志和处理异常的代码,在各个子类中只需要完成各自独有的业务逻辑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