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哲学的任务是什么?我在第一章曾提出,按照中国哲学的传统,它的任务不是增加关于实际的积极的知识,而是提高人的精神境界。
2、《世说》有一则说:“王子猷居山阴,夜大雪,眠觉,开室,命酌酒。四望皎然,因起访徨,咏左恩《招隐》诗。忽忆戴安道。时戴在剡。即便夜乘小船就之。经宿方至,造门,不前而返。人问其故,王曰:‘吾本乘兴而行,兴尽而返,何必见戴。”(《世说·任诞》)
3、《世说》另一则说:“钟士季精有才理,先不识嵇康,钟要于时贤之士,俱往寻康。康方大树下锻。向子期为佐鼓排。康杨槌不辍,傍若无人,移时不交一言。钟起去。康曰:‘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曰:‘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世说·简傲》)
钟会来拜会嵇康,嵇康正在家中打铁。竹林七贤的另一个人,向秀此时正在给嵇康拉风箱,三人一言不发好一会儿,钟会转身要走,嵇康说了那句话。钟会回到:“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意思就是想听的,想看的都听到了,看到了,当然该走了。两个聪明人之间的交流就是如此简单,钟会代表的是身后的司马氏集团。嵇康的这种不合作态度,已经说明一切。二人的态度互相已经心知肚明,自当无需多言。此后钟会也就对嵇康起了杀心。
4、《世说》另一则说:“王子猷出都,尚在渚下。旧闻桓子野善吹笛,而不相识。遇桓于岸上过,王在船中,容有识之者,云是桓子野。王便令人与相闻云:‘闻君善吹笛,试为我一奏。’桓时已贵显,素闻王名,即便回、下车,踞胡床,为作三调。弄毕,便上车去。客主不交一言。”(《世说·任诞》)
他们不交一言,因为他们要欣赏的只是纯粹的音乐美。王徽之要求桓伊为他吹笛,因为他知道他能吹得好;桓伊也就为他吹,因为他知道他能欣赏他所吹的。既然如此,吹完听完以后,还有什么别的要交言呢。
《世说》另一则说;“支公好鹤。住剡东峁山,有人遗其双鹤。少时,翅长,欲飞。支意惜之,乃铩其翮。鹤轩翥,不复能飞,乃反顾翅,垂头,视之如有懊丧意。林曰;‘既有凌霄之姿,何肯为人作耳目近玩!’养令翮成,置使飞去。”(《世说·言语》)
阮籍(210—263年)、阮咸是叔侄,都是竹林七贤中的人。“诸阮皆能饮酒。仲容至宗人间共集,不复用常杯斟酌,以大瓮盛酒,围坐,相向大酌。时有群猪来饮,直接上去,便共饮之”(《世说·任诞》)
支遁(314—366年)对鹤的同情,诸阮对猪的一视同仁,说明他们具有物我无别,物我同等的感觉。要有风流的品格,这种感觉也是本质的东西。要成为艺术家,这种感觉也是本质的东西。真正的艺术家一定能够把他自己的感情投射到他所描绘的对象上,然后通过他的工具媒介把它表现出来。支遁本人也许就不愿意做别人的玩物,他把这种感情投射到鹤的身上了。虽然没有人说他是艺术家,可是在这个意义上,他正是个真正的艺术家。
5、精神修养的方法:
佛家的最终目的是教人怎样成佛。怎样成佛,是那个时代的人最关心的问题。新儒家的最终目的是教人怎样成为儒家的圣人。佛家的佛与儒家的圣人,区别在于,佛必须在社会和人世间之外提高精神修养,圣人则必须在社会关系之内提高精神修养。中国佛学的最重要的发展,是企图降低佛教固有的出世性质。禅宗说:“担水砍柴,无非妙道。”说这个话,就是这个企图接近成功了。但是,如我在前一章所说的,他们没有把这个话推到逻辑的结论,就是“事父事君,亦是妙道”。当然,原因也很明显,如果他们真地这样说,他们的教义就不是佛家的教义了,他们就不用出家了。
怎样成为圣人,是新儒家的主要问题之一,周敦颐的回答是“主静”,他又进一步说“主静”就是“无欲”的状态。他的第二篇主要著作是《通书》,在《通书》中可以看出,他说的“无欲”,与道家和禅宗说的“无为”和“无心”,是基本一样的,可是,他用“无欲”,不用“无为”、“无心”,这表明他企图撇开佛家的出世性质。若就这些名词来说,“无欲”的“无”,并不如“无心”的“无”那样地概括一切。
《通书》中说:“无欲则静虚动直。静虚则明,明则通。动直则公,公则溥。明通公溥,庶矣乎!”(《周濂溪集》卷五)。
6、新道家.尽管是道家,却认为孔子甚至比老子、庄子更伟大。他们认为,孔子没有说忘,因为他已经忘了忘;孔子也没有说无欲,因为他已经无欲于无欲。《世说新语》记载了裴徽与王弼(辅嗣)的一段这样的“清谈”。王弼是玄学的大师之一,他的《老子注》、《周易注》,都已经成为经典。这段谈话是:
“王辅嗣弱冠诣裴徽,徽问曰:‘夫无者,诚万物之所资。圣人莫肯致言,而老子申之无已。何耶?’弼曰:‘圣人体无,无又不可以训,故言必及有。老、庄未免于有,恒训其所不足。’”(《文学》篇)这个解释,也就是《老子》第五十六章中“知者不言,言者不知”的意思。
7、秦国征服六国,靠的是以法家哲学为基础的残酷无情的精神,这在对内控制和对外关系中都表现出来。秦朝亡了以后,人人就谴责法家的苛刻,完全不讲儒家的仁义道德。武帝于公元前140年就宣布,凡是治申不害、商鞅、韩非以及苏秦、张仪之学的人一律不准举为贤良做官(见《汉书·武帝纪》)。
法家如是变成秦的替罪羊。在其他各家中,与法家距离最远的是儒家和道家、所以很自然地发生了有利于儒家、道家的反作用。汉朝初期,所谓“黄老之学”的道家,实际上十分盛行。例如武帝的祖父文帝(公元前179一前157年在位)就深爱“黄老”;大历史家司马谈在其《论六家要指》中对道家评价最高。
按照道家的政治哲学来说,好的政府不要多管事情,而要尽可能少管事情。所以圣王在位,如果他的前王管事过多造成恶果,他就要尽量消除。这恰好是汉初的人所需要的,因为秦朝造成的苦难之一,就是管的过多。所以建立汉朝的高祖刘邦率领他的革命军队,进入秦朝首都长安的时候,就与人民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除此以外,秦朝的苛法全部废除(见《史记·高祖本记》)。汉朝的创建人就是这样地实行“黄老之学”,虽然实行了,无疑是完全不自觉的。
所以道家哲学正好符合汉初统治者的需要,他们的政策是除秦苛法,与民休息,使国家在长期的耗尽一切的战争后恢复元气。到了元气恢复了,道家哲学就不再适用了,而需要一个进一步建设的纲领。统治者们在儒家学说中找到了它。
儒家的社会、政治哲学是保守的,同时又是革命的。它保守,就在于它本质上是贵族政治的哲学;它又革命,就在于它给予这种贵族政治以新的解释。它维护君子与小人的区别,这一点是孔子时代的封建的中国所普遍接受的。但是它同时坚决主张,君子与小人的区别不应当像原先那样根据血统,而应当根据才德。因此它认为,有德有才的人应当就是在社会居于高位的人,这样是完全正确的。
8、成己的同时,一定要看到还要成人。不管成人,也就不能成己。这是因为,只有通过人伦,即在社会领域内,才能尽其性。这就回到孔子、孟子的传统了,就是为了成己,必须行忠、恕,即行仁,这就包含着助人。成己,就是尽其性,即尽其受之于天者。助人,就是赞天地之化育。完全明白了这些意义,就可以与天地参。完全明白了意义,就是《中庸》所说的明;如此与天地参,就是它所说的诚。
为了达到与天地参,是不是需要做非常的事呢?不需要。仅只需要做普通而平常的事,做得恰到好处,而且明白其全部意义。这样做,就可以达到合内外,这不仅是人与天地参,而且是人与天地合一。用这种方法可以达到出世,而同时仍然人世。后来的新儒家发展了这个思想,并且就是用这个思想攻击佛教的出世哲学。
这就是儒家的方法,这种方法把人的精神提高到同天的境界。它与道家的方法不同,道家的方法是通过否定知识,把人的精神提高到超脱人世间的“彼”此”分别。儒家的方法不是这样,它是通过推广仁爱,把人的精神提高到超脱寻常的人我和物我分别。
9、《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第一章)情感完全没有发生的时候,心的活动就无所谓太过、不及,而恰到好处。这是中的一个例子。情感发生了。而无所乖戾,这也是中,因为和是中的结果,中是来调和那些搞不好就会不和的东西的。
以上是就情感说,所说的也适用于欲望。在个人行为和社会关系中,都有些适中之点,作为满足欲望和表现情感的恰当的限度。一个人,一切欲望和情感都满足和表达到恰当的限度,他的内部就达到和谐,在精神上很健康。一个社会也同样,其中各式各样的人的一切欲望和情感,都满足和表现到恰当的限度,这个社会的内部就达到和谐,安定而有秩序。
和是调和不同以达到和谐的统一。
10、儒家者流盖出于文士。
墨家者流盖出于武士。
道家者流盖出于隐者。
名家者流盖出于辩者。
阴阳家者流盖出于方士。
法家者流盖出于法述之士
既入世而又出世。有位哲学家讲到宋代的新儒家,这样地描写他;“不离日用常行内,直到先天未画前。”这正是小国哲学要努力做到的。有了这种精神,它就是最理想主义的,同时又是最现实主义的;它是很实用的,但是并不肤浅。
11、道家认为,圣人对万物的自然本性有完全的理解,所以无情。可是这并不是说他没有情感。这宁可说是,他不为情所忧乱,而享有所谓“灵魂的和平”。如斯宾诺莎说的:“无知的人不仅在各方面受到外部原因的扰乱,从未享受灵魂的真正和平,而且过着对上帝、对万物似乎一概无知的生活,活着也是受苦,一旦不再受苦了,也就不再存在了。另一方面,有知的人,在他有知 。
12、道家认为,圣人对万物的自然本性有完全的理解,所以无情。可是这并不是说他没有情感。这宁可说是,他不为情所忧乱,而享有所谓“心灵的宁静”。如斯宾诺莎说的:“懵懂无知的人不仅由于外界的各种因素而焦躁不安,以至永不得享受心灵的宁静;他还对神和万事都懵懂无知,活着也是受苦;一旦不再受苦了,也就不再存在了。另一方面,有知的人,在他有知的范围内,简直可以不动心,而且由于理解他自己、上帝、万物都有一定的永恒的必然性,他也就永远存在,永远享受心灵的宁静。”(《伦理学》,第五部分、命题XLⅡ)
这样,圣人由于对万物自然本性有理解,他的心就再也不受世界变化的影响。用这种方法,他就不依赖外界事物,因而他的幸福也不受外界事物的限制。他可以说是已经得到了绝对幸福。这是道家思想的一个方向,其中有不少的悲观认命的气氛。这个方向强调自然过程的不可避免性,以及人在自然过程中对命的默认。
13、荀子说:“百技所成,所以养一人也。而能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离居不相待则穷:“(《荀子·富国》)还因为,人们需要联合起来,才能制服其他动物。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荀子·王制》)
14、治国之道
为了适应新的政治形势,法家提出了新的治国之道,如上所述,他们自以为是立于不败之地的。照他们所说,第一个必要的步骤是立法。韩非写道:“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韩非子·难三》)通过这些法,告诉百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法一经公布,君主就必须明察百姓的行为。因为他有势,可以惩罚违法的人,奖赏守法的人。这样办,就能够成功地统治百姓,不论有多少百姓都行。
关于这一点,韩非写道:“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韩非子。显学》)
15、法家和儒家
儒家主张,治理百姓应当以礼以德。不应当以法以刑。他们坚持传统的治道,却不认识当初实行此道的环境已经变了。在这个方面,儒家是保守的。在另一方面,儒家同时又是革命的,在他们的观念里反映了时代的变化。传统上只按出身、财产划分的阶级区别,儒家不再坚持了。当然,孔子、孟子还继续讲君子与小人的区别。但是在他们看来,这种区别在于个人的道德水平,没有必要根据原来的阶级差别了。
本章一开始就指出,在早期的中国封建社会中,以礼治贵族,以刑治平民。所以,儒家要求不仅治贵族以礼,而且治平民也应当以礼而不以刑,这实际上是要求以更高的行为标准用之于平民。在这个意义上,儒家是革命的。
在法家思想里,也没有阶级的区别。在法律和君主面前人人平等。可是,法家不是把平民的行为标准提高到用礼的水平,而是把贵族的行为标准降低到用刑的水平,以至于将礼抛弃。只靠赏罚,一视同仁。
儒家的观念是理想主义的,法家的观念是现实主义的。正由于这个原故,所以在中国历史上,儒家总是指责法家卑鄙、粗野,法家总是指责儒家迂腐、空谈。
16、第六十三卦是既济,既济是已经完成的意思。《序卦传》在此说:“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照这样解释,六十四卦的顺序安排至少有三点涵义:(1)宇宙中的一切,包括自然界、社会界,形成一个自然序列的连续链条;(2)在演变过程中,每个事物都包含自己的否定;(3)在演化过程中,“物不可穷也”。
“易传”和《老子》一样认为,要取得胜利,就一定要注意不要过分地胜利;要避免丧失某物,就一定要在此物中补充一些与它相反的东西。所以《系辞传·下》说;“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乱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
“易传”还和《老子》一样认为,谦卑是美德。谦卦《象辞》说:“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人道恶盈而好谦。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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