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类:类是模子,确定对象将会拥有的特征(属性)和行为(方法)。
类的特点:
1.类是对象的类型
2.具有相同属性和方法的一组对象的集合。
类的重要性:所有的java程序都是以类class为组织单元。
类的组成:属性(对象具有的各种特征,每个对象的每个属性都拥有特定值)和方法(对象执行的操作)。
定义类的步骤:
1.定义类名(类名首字母大写)。
2.编写类的属性
3.编写类的方法
如:
//类名 public class Telphone { //属性 float screen; float cpu; float ram; //方法 void call(){ System.out.println("tel可以打电话"); } void sendMessage(){ System.out.println("tel可以发短信"); } }
对象
1.创建对象
类名 对象名=new 类名()----构造方法
Telphone phone=new Telphone();
2.使用对象
引用对象的属性:对象名.属性:phone.screen=5;
引用对象的方法:对象名.方法名():phone.call()。
类和对象的关系
类是抽象的概念。仅仅是模板,比如说:“手机”;
对象时一个你可以看得到、摸得着的具体实体。
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
1.成员变量:在类中定义,用来描述对象将要有什么(本类的方法及其他类的方法)。
2.局部变量:在类的方法中定义,在方法中临时报讯数据(只能在当前的方法中使用)。
区别:
1.作用域不同:
局部变量的作用域仅限于定义它的方法。
成员变量的作用域在整个类内部都是可见的。
2.初始值不同:
Java会给成员变量一个初始值0,不会给局部变量赋予初始值。
3.在同一个方法中,不允许有同名局部变量;在不同的方法中,可以有同名局部变量。
4.两类变量同名时,局部变量具有更高的优先级。
构造方法
1.使用new+构造方法创建一个新的对象
2.构造方法是定义在java类中的一个用来初始化对象的方法。构造方法与类同名且没有返回值。
3.在创建一个对象的时候实际上是执行的构造方法。
4.当没有指定构造方法时,系统会自动添加无参的构造方法
5.当有指定的构造方法,无论是有参还是无参的构造方法,都不会自动添加无参的构造方法。
6.构造方法的重载:方法名相同,但参数不同的多个方法,调用时会自动根据不同的参数选择相应的方法。
7.构造方法不但可以给对象的属性赋值,还可以保证给对象的属性赋一个合理的值。
静态变量
Java中被static修饰的成员称为静态成员或类成员。它属于整个类所有,而不是某个对象所有,即被类的所有对象所共享。
使用static可以修饰变量、方法和代码块。
静态方法
使用静态方法的时候注意事项:
1.静态方法中可以直接调用同类中的静态成员,但不能直接调用非静态成员。
2.在普通成员方法中,则可以直接访问同类的非静态变量和静态变量。
3.静态方法中不能直接调用非静态方法,需要通过对象来访问非静态方法。
静态初始化块
注意点:
静态初始化块只在类加载时执行,且只会执行一次,同时静态初始化块只能给静态变量赋值,不能初始化普通的成员变量。
在程序运行的时候,静态初始化块最先被执行,然后执行普通初始化块,最后才执行构造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