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写出跨浏览器的CSS,必须知道浏览器解析CSS的两种模式:标准模式(strict mode)和怪异模式(quirks mode)。
标准模式: 浏览器按W3C标准解析执行代码;
怪异模式: 使用浏览器自己的方式解析执行代码,因为不同浏览器解析执行的方式不一样,所以我们称之为怪异模式。
浏览器解析时到底使用标准模式还是怪异模式,与你网页中的DTD声明直接相关。
DTD声明定义了标准文档的类型(标准模式解析)文档类型,会使浏览器使用相应的方式加载网页并显示;
忽略DTD声明,将使网页进入怪异模式(quirks mode)。
<html> <head> <title>怪异模式</title> </head> <body> <h3>没有申明DTD!</h3> </body> </html>
如果你的网页代码不含有任何声明,那么浏览器就会采用怪异模式解析,便是如果你的网页代码含有DTD声明,浏览器就会按你所声明的标准解析。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HTML 4.01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html4/loose.dtd"> <html> <head> <title>标准模式</title> </head> <body> <h3>按照申明的DTD标准来解析</h3> </body> </html>
上面的代码,浏览器会按HTML 4.01的标准进行解析。
到底标准模式和怪异模式有什么不同呢?
标准模式中: IE6不认识!important声明,IE7、IE8、Firefox、Chrome等浏览器认识;
怪异模式中: IE6/7/8都不认识!important声明,这只是区别的一种,还有很多其它区别。
所以,要想写出跨浏览器的CSS,你必须采用标准模式。好像太绝对了,呵呵。好吧,要想写出跨浏览器CSS,你最好采用标准模式。
到底都有哪些声明呢?哪种声明更好呢?我们建议你使用XHTML 1.0最严格模式
<!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Strict//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strict.dtd">
<
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
如果你接手的是一个遗留网页,最初并没有DTD声明,并且使用了很多在XHTML中已经废除的标签,那么,我们建议你使用XHTML兼容模式,声明如下:
<!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
<
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