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年共享这个词出现的频率比较高,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共享电车、共享会员,吧啦吧啦... 也一度有很多人在讲共享将成为互联网乃至社会的下一个风口。那么,“共享”的实际市场需求源自哪里?它的盈利模式又在哪里呢?
首先,共享之所以存在,是人们和社会希望将闲置的东西再利用,进而实现它的价值最大化的被利用。这个怎么讲呢?也就是说我们在生活中会有很多只会用上一次或者几次的东西,它的绝大部分时间都是闲置状态,我们希望它能在有效的时间里,可以帮助到别人,同时又可以实现一定的创收机制的话,这应该是极好的了。那我们来剖析一下共享文化的几个概念:
1. 物品所有权在个体手里。
我们必须承认只有所有权在个体手里的物品,拿出来有偿或者无偿的给予别人使用,才能称之为共享。不然,既然是商家的东西,与其说共享还不如说租赁。我个人认为现在的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等在这一点上都是伪命题,叫租赁xx应该更贴切。
2. 使用权可以很好的被分配,并具备很好的流动性。
这一点看起来和共享关系不大,但其实是共享成为一个合格产品的运营条件,比如“共享(租赁)单车”的这类应用,它之所以在原有城市单车那种模式上很好的推广,就是它和移动互联网形成了有效对接,使用户付费相对简单,大大改善了城市单车的操作性。同时,智能锁又很大程度的体现了自行车随意停放的特点(当然这一点很大程度影响了城市道路管理规范,尤其是有些人行道被随意占用的问题很严重)。基于这几点共享单车迅速的被用户接受。相应的,共享充电宝这个概念有伪命题嫌疑,充电宝如果形成流动性必然导致商家管理上的不便。
3. 用户的使用频次以及直接消费的性价比。
作为一个产品,如果用户使用频次很高,那用户一定希望长时间拥有,比如手机、电脑等等。当产品使用频次相对较低,而在限制状态时有存在一定的资源浪费,这个时候提到共享当然是极好的。
当一个产品具备以上几点,共享自然成立,但真正应用到互联网公司里要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比如个人隐私的保护、用户收益权益和使用者的使用权益保障、虚拟产品还会涉及到版权和商家的一些相关权益保护等等问题。这些在每个产品上都会有不同的体现,就不做细致剖析了。
至于盈利模式,共享概念一旦成立,平台将很容易套用电子商城、租赁平台、社交平台等等很多互联网已经被证明的盈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