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的六大原则:
1、单一职责原则:对于一个类,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2、里氏替换原则:子类必须能够替换掉他们的父类型;
3、开放封闭原则:程序的对象应该可以扩展,但不应该可以修改;
4、依赖倒转原则:高层模块不应依赖于底层模块,两者都应依赖于抽象;抽象不依赖于集体细节,而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5、合成/聚合复用原则:尽量不要使用类继承,而尽量使用合成/聚合;
6、迪米特法则:如果两个类之间不必直接通信,则这两个类不应该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外一个类的某个方法,可以通过第三方来转发这个调用;
设计模式的类型
23 种设计模式,这些模式可以分为三大类:创建型模式(Creational Patterns)、结构型模式(Structural Patterns)、行为型模式(Behavioral Patterns)。
1 创建型模式
这些设计模式提供了一种在创建对象的同时隐藏创建逻辑的方式,而不是使用 new 运算符直接实例化对象。这使得程序在判断针对某个给定实例需要创建哪些对象时更加灵活。
工厂模式(Factory Pattern)
抽象工厂模式(Abstract Factory Pattern)
单例模式(Singleton Pattern)
建造者模式(Builder Pattern)
原型模式(Prototype Pattern)
2 结构型模式
这些设计模式关注类和对象的组合。继承的概念被用来组合接口和定义组合对象获得新功能的方式。
适配器模式(Adapter Pattern)
桥接模式(Bridge Pattern)
过滤器模式(Filter、Criteria Pattern)
组合模式(Composite Pattern)
装饰器模式(Decorator Pattern)
外观模式(Facade Pattern)
享元模式(Flyweight Pattern)
代理模式(Proxy Pattern)
3 行为型模式
这些设计模式特别关注对象之间的通信。
责任链模式(Chain of Responsibility Pattern)
命令模式(Command Pattern)
解释器模式(Interpreter Pattern)
迭代器模式(Iterator Pattern)
中介者模式(Mediator Pattern)
备忘录模式(Memento Pattern)
观察者模式(Observer Pattern)
状态模式(State Pattern)
空对象模式(Null Object Pattern)
策略模式(Strategy Pattern)
模板模式(Template Pattern)
访问者模式(Visitor Pattern)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yanghj/p/114062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