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据结构定义介绍
1.数据结构:相互之间存在一种或多种特定关系的数据元素的集合。
2.数据结构是一门研究非数值计算的程序设计问题中的操作对象,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和操作等相关问题的学科。
程序设计 = 数据结构 + 算法
二、基本概念和术语
1.数据:是描述客观事物的符号,是计算机中可以操作的对象,是能被计算机识别,并输入给计算机处理的符号集合。
注:声音、视频、图像等也是数据,可以通过编码输入到计算机中。
2.数据元素:是数据的基本单位,在计算机程序中通常作为整体进行处理。也被成为记录。
3.数据项:一个数据元素可以由若干数据项组成。 数据项是数据不可分割的最小单位。
一条记录可以包含多个数据项。如姓名,性别,年龄等等。
4.数据对象:是性质相同的数据元素级集合,是数据的子集。
5.数据结构:相互之间存在一种或多种特定关系的数据元素的集合。按照视点不同,可以把数据结构分为逻辑结构和物理结构。
三、逻辑结构
1.逻辑结构:是数据对象中数据元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常见的有集合结构、线性结构、树形结构以及图形结构。
2.集合结构:集合结构中的数据元素除了同属于一个集合外,它们之间没有其他关系。
2.线性结构:线性结构中的数据元素之间是一对一的关系。
3.树形结构:树形结构中的数据元素之间存在一种一对多的层次关系。
4.图形结构:图形结构中的数据元素是多对多的关系。
四、物理结构
1.物理结构:是指数据的逻辑结构在计算机中的存储形式。 可分为顺序存储结构和链式存储结构
2.顺序存储结构:是把数据元素存放在地址连续的存储单元里。
3.链式存储结构:是把数据元素存放在任意的存储单元里,这组存储单元可以是连续的,也可以是不连续的。
五、抽象数据类型ADT
1.数据类型:是指一组性质相同的值的集合及定义在此集合上的一些操作的总称。按照取值不同,数据类型可以分为原子类型和结构类型。
2.原子类型:是不可以再分解的基本类型,如整型、实型、字符型等。
3.结构类型:有若干个类型组合而成,是可以再分解的。
4.抽象是指抽取出事物具有的普遍性的本质。
5.抽象数据类型:是指一个数学模型以及定义在该模型上的一组操作。“抽象”的意义在于数据类型的数学抽象性。
参考资料:大话数据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