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程导论(Java)》将Plato法则、Liskov原则和Parnas原则作为面向对象编程范式的三大基石。
面向对象范式的第一原则,yqj2065称之为柏拉图法则,它是对象技术的观念范式和心理范式的根源,对象技术是通过颠倒的理念世界而模拟唯物的真实世界。
★柏拉图法则:类的世界独立存在,对象世界由类创建而来。
虽然有人认为,这一原则非常自然,没有必要提出和强调,但是,我发现,对这一原则的理解和接纳程度,决定了你对面向对象的领悟程度。
提出的依据:
1、对象(object)是一个具有浓郁的哲学味道的术语,原意是指用一种或多种(人的)感官,尤其指用视觉或触觉可以感觉到的东西、物体或物品。真实世界就是由对象/客体组成的。
2、人们看见这条黄狗、那条哈巴狗,这时,人类发挥其抽象(v. abstract)能力,从一个个的具体对象中提炼出类别/类型性的概念‘狗’或‘Dog’。进一步的演化则令人困惑——人类抽象出一些没有直接的物理对应物的概念。例如,几何中的“圆”,现实生活中没有一个对象能完全满足圆在数学上的完备性,即使小心翼翼地使用圆规。
3、软件的问题域是真实世界的一部分。柏拉图的理念论,正好适用于软件的解域:一切皆概念/类型!
应用:
2 类先于对象存在。类可以独立存在。作为概念,Dog.class可以静态地存在于硬盘中,它并不在意世界上(内存中)有没有活动的狗。JDK中的类,如图1-3所示,存在于硬盘中。而程序运行时,Dog.class预先动态地存在于内存中,而后(如果需要)创建本类的对象,参考[7.1类载入]。
2 有一种自然的存在,类的静态成员。【yqj2065不赞同ACM Java Task Force/Java特别工作组的观点,不认为:静态成员不合时宜,是一个教学难点】
2 程序运行的起点,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 ] args),它无中生有。从该起点开始创建第一个对象。一个对象通过执行其方法能够创建其他的对象。
2 作为模板,概念创建自己的对象。创建对象的基本方式是“new 构造器()”表达式,称之为类的实例创建表达式(class instance createexpression),本书直呼其为new表达式。
范式(paradigm)
观念范式:指看待世界、运用科学的不同方式。这是一套根据特有的价值观念和标准所形成的、关于外部世界的形而上的信念。例如牛顿眼里没有“不确定性”的东西,而微观物理学描述了诸多不确定性。OOP的观念范式:正如在[1.1.3 面向对象]中所言,
★面向对象技术通过颠倒的理念世界而模拟唯物的真实世界。
1.程序为松散耦合的类的集合。
2.程序执行/进程是一个包含了许多对象的综合体,对象们组成了一个相互依存,相互交互的社会。
3.编程不是编写指令集,而是创造一个自我管理、彼此交互的对象的世界。【参见 0.2.2 操作符和操作数】
从绝对终极的意义上说,编程就是编写一串计算机将亦步亦趋的指令集;然而,从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看,按照机器的思维观察问题并不逗人喜欢,它既不符合人的思路,又不便于程序员表达自己的想法以解决大型和复杂的问题。所以,以人的理解方式而不是机器的理解方式看待程序,以更符合人的思路的方式将程序组织起来,正是面向对象技术有用和有趣之处,也是对象技术成为当前主流编程技术的重要原因。
心理认知因素——心理范式。在不同的自然观和逻辑体系下,科学共同体对其范式有着“虔诚的狂热”,并力图把自然界“强迫纳入”范式所规定的思想框架内,从而展开卓有成效的研究活动。当范式改变时,不但从事科学研究的人更换了,评价选择的标准、整个社会心理、研究传统以及世界图式都改变了,所以新旧范式是不可通约的、不可比较的。
面向对象程序员应该按照日常生活的隐喻进行编程(心理范式).
编程范式或许是学习任何一门编程语言时要理解的最重要的术语,因为讲授一门具体的语言不是计算机科学教育的目的,而应该介绍语言背后的范式。
常常有人说,学习面向对象,关键是掌握其思想。什么是“思想”——太中国化的词汇,其实,就是面向对象编程范式。
虽然学科的逻辑体系——规则范式很重要,例如面向对象规则范式不仅包括多态、封装、继承和面向对象设计的概念,还包括设计模式、面向对象软件工程、统一建模语言、JUnit等(仅仅是随意地举例,不全面)。但是,程序观(观念范式)和编程的心理范式也非常重要,需要教材或教师反复地、潜移默化地传递或灌输给学生。单纯的讲授语法,是最糟糕的教学方式。这也是我强调柏拉图法则的一个理由。所以,列出这个原则,不是为了装B,而是我认为它真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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