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软件面向对象的设计中,我们对于软件的要求越来越高——软件容易扩展,开发效率高、质量高,容易维护。这就要求在进行软件设计的过程中有一定的原则来解决这些问题。在面向对象设计中,可维护性和可复用性是一设计原则为基础的,每个原则都蕴含一些面向对象设计的思想,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提升一个软件结构的设计水平。
面向对象设计原则为支持可维护性和可复用性而诞生,这些原则蕴含在很多的设计模式中,它们是从许多设计方案中总结出的指导性原则。
现在我们先大致了解一下这些设计原则:
设计原则名称 | 定义 |
单一职责原则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SRP) |
一个类只负责一个功能领域中的相应职责 |
开放—封闭原则
(Open-Closed Principle, OCP) |
软件实体应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
里氏转换原则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 |
所有引用基类对象的地方能够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
依赖倒转原则
(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DIP) |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
迪米特法则
(Law of Demeter, LoD) |
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尽可能少地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 |
合成/聚合复用原则
(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 CRP) |
尽量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继承来达到复用的目的 |
用一张图来简单看一下:
时间: 2024-10-18 16:2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