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离住了四年的出租屋实在是无奈之举,离开一个习惯的地方是需要一个不得已为之的理由。离开的原因很简单,太吵,前后左右都在推倒重建房,每天7点多固定被“蹦”“蹦”“蹦”的拆房声音吵醒,这对于我这种需要睡到8点才能保证睡眠的人是很痛苦的。叫醒我的如果不是闹钟而是嘈杂声的话,那生活在这里真是一种折磨。我忍受了半个多月,原以为周围会如昨夜风雨,一切都会还原,但当我卧室窗口的那一栋也开始搭竹竿要拆时,就成了压垮我神经的最后一根稻草。
我应该是不止一次想搬离,但都没付诸行动,是习惯作祟,而这次吵闹环境,给了我一个无法拒绝的理由。旧房东也还好,四年来也没涨过房租,原本的房租就很便宜的,闲的时候,也会来扫扫楼梯。旧的出租屋住得久了,那每月一张的收款单,都攒成厚厚的一叠,时间过得太快的了,偷偷溜走还要留下证据。
搬走念头是突发的,而一旦作下搬的决定,这疯狂的执念就推着自己走。于是中午撑着午觉不睡,跑到隔壁稍微环境好些的村找。对于挑挑拣拣东西,我是极不擅长也不喜欢,买东西一般都是合适就买了,不会货比三家。租房也是这么干的,就找了一家,看起来还合适,就直接租了,男人这点上估计在女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
当天下午提早下班搬家,一开始就感觉虽然只是临近村,但东西还是有点多,如果自己搬估计够呛。回去路上遇到了三轮车拉货的,一来二去,就上出租屋协调。原是要有运输费和搬运费的,在协商的过程中,发现了我要遗弃的空调(我的),我就提议给他空调,抵消搬家费用。给他空调是有目的的,因为我想到个法律问题——就是我搬走之后,别人住进来,但空调外机从楼上掉下来,砸到了人,我会不会有责任。杜绝这问题出现,就是拆掉它,所以也算合了我的意。三轮车装了满满一车,其实还漏了些,不过还好。过来之后,脚走得发麻,膝盖也冻得发疼,天太冷了。我用了将近的两个小时,也才修整完。
晚上我就为我的看起来合适的房子而懊悔。楼距太近了,都能听到隔壁楼的人说话;深夜也不安分,有人会突然大喊一声;早上更是听到路过车的低鸣;于是,我找了房东,向他打探有没有其他房子(因为不可能退的),也幸亏真还有,有更好的电梯房,宽敞户型方正,并且不靠近路边。就选了它,住了两晚,也还算安静。
今晚特意去退了旧的出租屋,本以为会有小麻烦,我还没清理房屋(膝盖疼得动不了)。没想到特别顺利,我将押金的零头作为清洁费,以表歉意。我向房东介绍我留下了什么好东西给他,希望他能用得上,算是感谢这四年来的关照。当和房东一起下楼离开,在门前,我们相互道别。
我说了,“拜拜”。
他说,“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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