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尔街日报》(WSJ)4月16日援引消息人士评论称,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考虑依据 1974 年贸易法 301 条款,研究发起新的301调查,以反制中国在云计算与其他高科技服务领域的所谓“不公平限制”。该报评论称,这实际上是开辟了对华贸易攻势新战场。
报道声称,中国要求亚马逊和微软等美国云计算公司与中国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并向中方授权技术许可。USTR之前在有关中国贸易做法的报告中也称,中国限制对美国公司发放在华独立运营执照,美国公司因此不能在中国直接销售其云计算服务或与顾客签约。
中国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在4月4日的吹风会上表示,美国在“301”调查报告中指责中国有“强制技术转让的做法”,是毫无事实根据的,中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外国企业必须转让它的技术给中国合作伙伴,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做出这样的要求。
中国商务部发言人高峰4月12日也表示,关于美方所谓的“迫使美国公司向中国公司转让技术”的问题,在中国的外资管理的相关规定里,从来没有强制外资企业向中国合资企业或者向合资方转让技术的要求。“中国制造2025”以及相关的政策中,也没有任何强制外国企业转让技术的规定。企业是通过自主开发获得技术,还是通过商业合作获得技术,都是企业的自主行为,中国政府从来没有干预,也不会做出限制性的规定。
2017年阿里云的收入是100亿人民币,包括私有云和专属云,而AWS的收入是200亿美金,是阿里云的12.5倍,AWS约占全球云计算市场的50%,而阿里云只有4%左右。云计算本身是规模和成本游戏。规模决定了技术领先的能力,简单的说,厂商研究再牛的技术,没有一定规模的实践,也不可能变成真正有意义的营收。而阿里的技术突破,没有有规模的客户支撑,基本上就是扯淡。而规模本身又决定了成本和上下游厂商的议价能力。AWS采购intel芯片的价格肯定比阿里低。价格优势可以让AWS不断降价,自己保持盈利而逼对手吃苦。
所以,简单的说,没有规模就做不成云,而仅靠中国市场的需求是不肯能支撑阿里的增长需求的,必须出海。而出海的话,欧美是必争之地。对于舆论的疑问,马云的阿里方面仅以“不予置评”回应。
?据悉,云计算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储存、软件和分析,上述服务被普遍认为是最具前途和增速最快的。而阿里云正是我国云计算领域内最大的公司之一。据悉,阿里云在2017年累计营收达112亿元,也是亚洲地区首个云计算年度营收破100亿厂商。不仅如此,阿里云的付费用户数量还在两年内翻了3倍,突破了100万。在全球市场中,仅有亚马逊AWS和微软Azure的市场规模胜于阿里云。可以看出,阿里云对美国云计算的威胁是很大的,难怪美国意图将贸易战战火烧向阿里云。不过,毕竟如今政府还没有做出决策,靴子尚未落地。你们怎么看待后续发展呢?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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