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的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帐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一、财产清查的概念
账实不符的原因分析:
财产物资保管过程中的自然损耗;
财产收发过程中的计量或检验不准,造成多收或少收的差错;
管理不善、制度不严造成的财产损坏、丢失、被盗;
在账簿记录中发生重记、漏记、错记;
有关凭证未到,形成未达账项;
意外灾害。。。
1.全面清查
全部财产进行盘点与核对。
特点:范围大、内容多、时间长、参与人员多。
需要全面清查的情况:
年终决算之前;
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
中外合资、国内合资前;
企业股份制改造前;
开展全面的资产评估、清产核资前;
单位主要领导调离工作前;
2.局部清查
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物资进行盘点与核对。
主要对货币资金,存货等流动性较大的财产的清查。
特点:范围小、内容小、时间短、参与人员少,但专业性强。
局部清查一般包括下列清查内容:
现金应每日清点一次,银行存款每月至少同银行核对一次,债券债务每年至少核对一至两次,各项存货应由计划、有重点地抽查,贵重物品每月清查一次。
3.定期清查
根据计划安排的时间对财产物资进行的清查。
定期清查一般在期末进行,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企业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进行全面清查财产、核实债务。
4.不定期清查
根据需要对财产物资进行的临时性清查,一般是局部清查。
如改换财产物资保管人员进行的清查;发生意外灾害等非常损失进行的损失情况的清查;有关部门进行的临时性检查等。
二、财产清查的意义
第一,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实存数量,确定实有数量和账面数量之间的差异,查明原因和责任,保证账实相符,提高会计资料的准确性。
第二,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保管情况,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管理。
第三,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库存和使用情况,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1.货币资金的清查方法
(一)库存现金的清查
库存现金是存于企业,用于日常零星开支的现钞。库存现金的清查,是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然后再与库存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相核对,确定帐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等以及盈亏情况。库存现金的盘点应由清查人员会同出纳人员共同负责。
两种情况:
a.每天日清,出纳人员自查。
b.由清查小组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清查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库存现金由出纳人员经手盘点,清查人员从旁监督。
(二)银行存款的清查
银行存款的清查通过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进行核对,以查明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不一致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双方或一方记账有误;二是存在未达账项。
所谓未达账项,是指企业与银行之间,由于凭证传递上的时间差,一方已登记入账,另一方因尚未接到凭证而未登记入账的款项。对于未达账项,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就是一个临时的说明。
1)企业已收,银行未收
2)企业已付,银行未付。
3)银行已收,企业未收。
4)银行已付,企业未付。
1),4)情况下,企业账面存款余额大于银行对账单余额。
2),3)情况下,企业账面存款余额小于银行对账单余额。
如何调整: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在企业与银行双方的账面余额基础上,各自加上对方已收而本单位未收的账项,减去对方已付而本单位未付的款项。调节后,双方余额一致。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不作为实际记账的凭证。对长期存在的未达账项,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二、实物的清查方法
(一)实地盘点法
对财产物资存放现场逐一清点数量或用计量仪器确定实存数的一种方法。
(二) 技术推算法
适用于煤炭、砂石等大宗物资的清,查。
盘点结果逐一编制盘存单,并同账面余额记录核对,确认盘盈盘亏数,填制实存账存对比表,作为调整账面记录的原始凭证。
三、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
往来款项包括应收款、应付款、暂收款等款项。
一般采用发询证函的方法。
步骤:将本单位的往来账款核算清楚,确认账账相等。
在保证往来账户记录完整正确的基础上,编制“往来款项对账单”。对方核对后退回,盖章表示相符,不相符由对方另外说明。
第三节 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一、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要求
1.分析账实不符的原因和性质,提出处理建议。
对于合理的物资损耗,在规定的损耗标准和范围内,会计人员可按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超出规定职权范围,会计人员无权自行处理,及时报请单位负责人处理。个人造成的损坏,由个人赔偿。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作为企业管理费用入账。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
2.积极处理多余积压财产,清理往来款项。
盲目采购或盲目生产造成的积压,一方面积极利用或改造出售,另一方面停止采购或生产。
3.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4.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保证账实相符。
按清查中取得的原始凭证,登记有关账户,同时反映待处理财产损溢的发生。
二、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步骤和方法
为了记录、反映财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应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即会计科目。“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是资产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设置“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两个明细科目。
(一)审批之前的处理
根据“清查结果报告表”、“盘点报告表”等已经查实的数据资料编制记账凭证、记入有关账簿、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数相符,同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将处理建议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
第三节、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1.财产盘盈的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累计折旧)
盘盈流动资产: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管理费用
盘盈固定资产: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营业外收入
2.财产盘亏的账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累计折旧)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
盘亏流动资产:处理残料价值、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借:原材料(其他应收款)
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