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学网站上最受欢迎的,还是标注着某个游戏名称的衍生同人作品。那些作品一头连着真正好玩的游戏,自然就带来了一大群读者。
刊载于11月14日《人民邮电报》应用版乐游记专栏
张书乐
不少朋友都觉得我在读书的选择上比较“奇葩”。这不怪朋友们,因为我买书的第一原则是尽可能读死人的书。这样讲可能让人有点害怕,但却是大实话。现在的图书太多了,一位出版社的朋友告诉我,国内一年出版的图书就有几十万部。对于我来说,选择“大浪淘沙”之后留传下来的书,可以减少选书的难度,而且还能省钱。
这样的原则,亦可类比到其他文化产品的选择上。比如音乐,比如电影。1994年出品的电影《肖申克的救赎》,连一个奥斯卡“小金人”也没得到,但时至今日,该电影的台词在微博、微信上经常被作为“心灵鸡汤”引用,其网络视频点播量也非常高。而当年获得奥斯卡奖的《生死时速》、《狮子王》等影片,已鲜有人问津。
唯有游戏的选择不能这样去比照。图书、电影、音乐可以反复欣赏,但游戏的技术性太强,就算是《超级玛丽》、《双截龙》这样的经典游戏,也没几个人愿意回到像素级卡片小人式的游戏体验中。游戏能否传世,其实还有另一个标准,除了真的好玩以外,还要有文化,“眼镜片”越厚,其延续的价值也就越高。或许有人会质疑,游戏也要有文化?就算有,又怎么衡量它的文化价值呢?
可别小看了游戏的文化底蕴,其衡量标准,也有个可量化的尺度,就是看它衍生出了多少文化产品。《生化危机》、《古墓丽影》、《魔兽世界》这些经典游戏的衍生品包括图书、电影、玩具,其衍生品的成功,甚至超越了游戏本身,甚至让人搞不清楚先有游戏还是先有影视作品了。
时下火热的网络文学,最初的起点就是各种源自网络游戏的同人小说。我记得自己看过的第一部同人小说不是在网上,而是在《大众软件》杂志上。那个时候,第一批网络游戏玩家还在玩“泥巴游戏”(MUD),那是一种用文字进行操控的游戏,而就是在这种文字交互中,慢慢出现了图形,最后演变成为时下流行的网络游戏。这跟操作系统从DOS演化到Windows还有些相似呢。游戏玩家为了释放在游戏中没有完全发挥的精力,表达自己热爱游戏的文字慢慢聚集起来,逐渐形成网络文学圈子,并产生了穿越、玄幻等派别。
在文学网站上最受欢迎的,还是标注着某个游戏名称的衍生同人作品。那些作品一头连着真正好玩的游戏,自然就带来了一大群读者。当然,要演变出众多同人小说,也需要游戏本身在故事架构上有足够的厚度,小说情节总不能完全靠作者想象吧,就算想得出,脱胎于玩家的读者们也不答应。这只是我个人印象中关于网络文学起源的一种说法。现在,能够流行几年的游戏,往往在文学网站上能找到“泛滥”的篇章。个人认为,《传奇》绝对算得上是经典游戏,理由很简单,时下视频网站的广告中,有半数的网页游戏广告都还在模仿《传奇》的画面来招揽客户。【作者:张书乐 微信号:zsl13973399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