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js高级事件冒泡事件捕获

面向对象

  1. 单列模式
  2. 工厂模式
  3. 构造函数

(1) 类

Js天生自带的类

Object 基类

Function Array Number Math Boolean Date Regexp String

1.事件

浏览器客户端上客户触发的行为都称为事件

所有的事件都是天生自带的,不需要我们去绑定,只需要我们去触发。

通过obj.事件名=function(){}

事件名:onmouseover onmouseout onmousedown onmousemove onmouseup

Onclick  onchange onfocus onblur 等等

当用户触发一个事件时,浏览器的所有详细信息都存在一个叫event的对象上。

我们把他叫事件对象

所有事件在绑定方法的时候,天生自带一个参数就叫event。

鼠标的坐标

Event.clientX

Event.ClientY

Event 的兼容性

在chrome下 event是undefined 在Ie低版本下是null,火狐下会报错

document.onclick=function(e){

var e=e||window.event

}

  1. 事件冒泡

什么叫事件冒泡

当给父子元素的同一事件绑定方法时,触发了子元素身上的事件,执行完毕之后,也会触发父级元素的相同事件,这种传播机制叫事件冒泡。

取消事件冒泡

Event对象有个属性叫cancelBubble默认值是false 改成true就取消当前事件冒泡

  1. 事件捕获

给一个元素绑定事件,普通写法是

obj.onclick=function(){} 这就相当于给obj的onclick属性赋值是一个道理。

obj.onclick=function(){}

这种写法有一点不好,后者会将前者覆盖掉。

事件绑定的第二种写法

标准浏览器用 addEventListener()这个方法

Ie低版本用attachEvent()这个方法

addEventListener(参数1,参数2,参数3)

参数1 是事件名 事件名不能带on

参数2 事件函数

参数3 布尔值,代表捕获不捕获 默认是false 不捕获但是冒泡。

事件捕获

  1. ie低版本没有捕获
  2. 普通事件绑定写法没有捕获

事件捕获

给父子元素用addEventListener()绑定同一个事件时,当触发子元素身上的事件,会先触发父元素,然后在传递给子元素,这种传播机制叫事件捕获。

attachEvent()和addEventListener()二者区别

  1. attachEvent只用在iE8以下,addEventListener()适合标准浏览器
  2. attachEvent的事件名带on 而addEventListener事件名不带on
  3. attachEvent函数里面的this是window,而addEventListener函数里面的this是当前元素对象

attachEvent只有冒泡没有捕获addEventListener有冒泡也有捕获

  1. Call()和apply()

Call和apply,就是改变函数里面的this指向的方法。

xxx.call()或xxx.apply()

特别强调下xxx必须是function,(普通函数,类,构造函数)

var obj={

name:"志伟"

}

function fn(){

console.log(this.name)

}

fn.call(obj)

Call()中第一个参数是null的时候,函数里的this还是指向原来的,不变。

所有事件都是异步的。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zhangtao12/p/10043837.html

时间: 2024-10-12 00:46:11

11.30js高级事件冒泡事件捕获的相关文章

[JS]笔记12之事件机制--事件冒泡和捕获--事件监听--阻止事件传播

-->事件冒泡和捕获-->事件监听-->阻止事件传播 一.事件冒泡和捕获 1.概念:当给子元素和父元素定义了相同的事件,比如都定义了onclick事件,点击子元素时,父元素的onclick事件也会被触发.js里称这种事件连续发生的机制为事件冒泡或者事件捕获.IE浏览器:事件从里向外发生,事件从最精确对象(target)开始触发,然后到最不精确的对象(document)触发,即事件冒泡 Netscape:事件从外向里发生,事件从最不精确的对象(document)开始触发,然后到最精确对象(

关于dom 事件冒泡、捕获 dom事件三个阶段

本文主要解决两个问题: 什么是事件流 DOM事件流的三个阶段 起因 温故了一下我的<JavaScript高级程序设计>的时候,翻到DOM事件那一章,(说实话,现在无论是什么框架你都离不开操作DOM啊,毕竟这是你展示的最基本元素,就像人的细胞).想起了dom事件流原理,好多人不明白,只知道click mouseout等实用场景,真要理解和更进一步的前端是要必须:理论+实践 并行的. 当然,DOM事件所囊括的知识较为庞杂,所以本文专注与自己学习时所碰到的难点,DOM事件流. 流 流的概念,在现今的

事件冒泡与捕获

事件流指的是页面中接收事件的顺序,IE,火狐和chrome浏览器都是事件冒泡,所谓是事件冒泡指的是事件最开始由最具体的元素接收,然后逐级向上传播到不具体的节点.而事件捕获则正好相反,事件捕获是由Netscape提出的,事件冒泡和捕获具体如下图所示: 虽然事件捕获是Netscape唯一支持的事件流模型,但目前IE9,火狐和谷歌也都支持这种事件流模型. 事件冒泡的好处 因为事件具有冒泡机制,因此我们可以利用冒泡的原理,把事件加到父级上,触发执行效果.这样做的好处当然就是提高性能了. 如果说我们可能有

事件冒泡与捕获&amp;事件委托

设想这样一种情况 一个div里面有个span元素  ,当鼠标单击span时,这个事件算是谁的? div还是span? 准确的说两个都触发了,这种认可大家都同意,事实就是这样的, 第二个问题来了,这个事件应该有个先后顺序 ,先触发span还是div? 早期就有两个主流的浏览器厂商各执己见,IE认为,这个事件首先触发span,然后依次往父节点传递,最终传递到document,(这个过程称为冒泡) 网景浏览器认为,任何事件都首先触发document,然后依次往下传递到span元素,(这个过程称为捕获)

事件冒泡与捕获&amp;amp;事件托付

设想这样一种情况 一个div里面有个span元素  ,当鼠标单击span时,这个事件算是谁的? div还是span? 准确的说两个都触发了,这种认可大家都允许,事实就是这种, 第二个问题来了,这个事件应该有个先后顺序 ,先触发span还是div? 早期就有两个主流的浏览器厂商各执己见,IE觉得,这个事件首先触发span,然后依次往父节点传递,终于传递到document,(这个过程称为冒泡) 网景浏览器觉得,不论什么事件都首先触发document,然后依次往下传递到span元素,(这个过程称为捕获

JS 事件冒泡、捕获。学习记录

作为一个转行刚到公司的新人,任务不多,这一周任务全部消灭,闲暇的一天也别闲着,悄悄的看起了书.今天写一下JS的事件冒泡.捕获. 也是今天看的内容有点多了,有些消化不了,就随手记录一下.纯属自我理解,如果有不对,还请指导提出,小弟一定改正. 好了,话不多说.那么事件冒泡是什么? 举个例子 ul > li > div > p . 这个时候你点击P,他会一层一层的往上执行,直到最后绑定事件的元素.假如我们绑定事件在ul上,那么点击P,他就会逐级往上走,直到找到绑定事件的ul也会触发事件,那么在

理解js事件冒泡事件委托事件捕获

js事件冒泡 javascript的事件传播过程中,当事件在一个元素上出发之后,事件会逐级传播给先辈元素,直到document为止,有的浏览器可能到window为止,这就是事件冒泡现象. <div id="col">    <p>        <a id="btn" href="#">button</a>    </p></div> <script> let b

事件冒泡 事件捕获 事件委托

在javascript里,事件委托是很重要的一个东西,事件委托依靠的就是事件冒泡和捕获的机制,我先来解释一下事件冒泡和事件捕获: 事件冒泡会从当前触发的事件目标一级一级往上传递,依次触发,直到document为止.事件捕获会从document开始触发,一级一级往下传递,依次触发,直到真正事件目标为止. 这么说是不是很抽象,其实就像我敲击了一下键盘,我在敲击键盘的同时,我是不是也敲击了这台电脑,我写个例子大家就明白了: <!DOCTYPE html> <html> <head&

JavaScript和JQuery中的事件\委托链\事件冒泡\事件捕获,兼容所有浏览器

有做过北大青鸟培训讲师经验的我,如今在一家公司做技术部经理的职位,发现有很多程序员的基本功相当糟糕,在组织企业内部培训时讲解了一些案例,总结了一些经典代码,希望对自己和有需要的人提供一些帮助吧: JavaScript版本: DOM0事件不支持委托链 1 <!DOCTYPE html> 2 <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 3 <head> 4 <meta http-equiv="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