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国家电力公司经过电力体制改革后分离出的两家电网企业之一(另一家为国家电网公司),根据国务院《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12月29 日正式挂牌成立并开始运作。公司经营范围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和海南五省(区),负责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南方区域电网,经营相关的输配电业务,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从事电力购销业务,负责电力交易与调度;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
国家电网公司是中国最大的电网企业,前身为包括全国电网和所有发电厂的“国家电力公司”。
2002年,以“厂网分离”为标志的电力体制改革开始之后,从原国家电力公司中剥离出电力传输和配电等电网业务由国家电网公司运行和经营。各发电厂由分属5大“发电集团”(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运行和经营。
2002年国务院发布《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下称5号文),5号文明确,设立华北(含山东)、东北(含内蒙古东部)、西北、华东(含福建)、华中(含重庆、四川)电网公司。同时,区域电网公司将区域内的现省级电力公司改组为分公司或子公司,负责经营当地相应的输配电业务。赋予了区域电网公司打破电力垄断及省际壁垒的使命。
按照5号文,区域电网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各自的职责划定也非常清晰:区域电网公司的主要职责是:经营管理电网,保证供电安全,规划区域电网发展,培育区域电力市场,管理电力调度交易中心,按市场规则进行电力调度。国家电网公司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易和调度,处理区域电网公司日常生产中需网间协调的问题;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等。
随着2004年国家电网将特高压电网建设提上日程,原有的区域电网格局逐渐被打破。2009年国家电网提出“三集五大”后,权力上收、资产下放,五大区域电网公司的存在愈显尴尬。架空区域电网,是国家电网实施“三集五大”体系建设的重要一步。所谓“三集”是将人、财、物的管理权力向本部收拢、集中;“五大”是大运行、大检修、大营销、大建设、大规划。说白了,就是权力上移。五大区域电网旗下主要输变电资产,特别是各超高压公司按属地化原则相继划转至省级电力公司。各大区域电网下属机构的信通公司(或信息公司)和规划评审中心,将划归省市公司。
2011年起,国家电网加设了西北分部、华中分部、华东分部、东北分部,开始大刀阔斧地拆分四大区域电网。当年年底,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也加设了华北分部。次年,最后一块区域电网华北电网被分拆为国家电网华北分部和冀北电力公司两部分。随着五大分部注册成为独立法人,加上电力调度资产转移至省市公司,五大区域电网逐渐失去独立市场主体地位,被空壳化了。国家电网的“全国一张网”工程,也进一步得以巩固。
2011年,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辅分离”方案,将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省级电网和区域电网企业所属的勘测设计、火电施工、水电施工和修造企业等辅业单位剥离建制,与4家中央电力设计施工企业重组为两家新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市、天津市和山西省等15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公司所属辅业单位和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以及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重新组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国网年中会要求,7月底前要基本完成区域公司法人注销工作。
从2002年12月29日挂牌成立,公司是由中央管理的国有特大型企业,从事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国计民生的公用事业,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国家能源安全与社会稳定大局,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公司直接服务于南方五省(区)。公司在南方电网发展和南方电力资源乃至能源资源优化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承担着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西电东送战略的重要任务,协助政府调整电力结构,保证电力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公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以电网为主营业务的运营商,是区域电力市场交易的主体,在接受政府监管的同时,积极培育电力市场,协助政府维护电力市场秩序,实现电力市场的规范化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