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著”这种实打实的“山寨”基本绝迹,其实与游戏的盈利模式有关。卖“山寨”书,属于“一锤子”买卖。而游戏则多是免费版的,玩家进入游戏场景后若发现被忽悠了,非但不会付费,还会写一堆差评,游戏公司得不偿失。
文/张书乐
原载于《人民邮电报》2015年9月11日《乐游记》专栏
曾经有朋友问了我一个问题:改革开放以后,第一个“山寨”案例是什么?我想了想,回复三个字:金庸著。
无他,我曾有过上当受骗的经历。少年时,沉迷在金庸的武侠世界里,经常躲在被窝里挑灯夜读,但凡书上写着金庸大名的总会借来一读。不曾想,每每被作者是“金庸著”、“金庸新”之类的劣质小说欺骗。
游戏圈里,“山寨”横行更是常见,而“金庸著”却少得可怜,反而是各种借用金庸小说故事背景的游戏大行其道。这不,8月中旬,号称游戏侵权第一案的“金庸小说改编权侵权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宣判,一审判决北京奇游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事实成立,须向正式版权拥有者完美世界赔偿损失60万元,向搜狐畅游赔偿150万元。
赔得多吗?不好说,不过这个案子其实2013年就立案了。“这场自2013年掀起的正版维权风暴迎来标志性胜利!”媒体对此案的一句话评价,骨子里似乎透着“高级黑”的意味,因为这案子拖了这么久,也就是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罢了。
移动游戏的生命周期大多以月来计算,游戏盛行了十来年,“山寨”游戏也“出炉”了十来年。这个案子,源于金庸先生提议游戏公司维权,这是很重要的。此前,类似的游戏维权案子也不少,大多数都不了了之。更深层的原因是,在客户端游戏时代,生命周期尽管以年计算,但大多数企业耗不过诉讼的时长。等案子判了,侵权游戏已经赚足了钱,游戏里也没几个玩家了。而在手游时代,被侵权方其实有更为直接的“利器”,即直接将侵权问题诉诸应用下载的平台方,让安卓、苹果等相关应用商店直接删除应用即可,省时省力还省钱。
其实这个事,真正说穿了,还是超级IP(知识产权)的问题,拿着超级IP,比如金庸的作品,总能为自己的游戏忽悠来一些粉丝。但没有人敢再玩“金庸著”、“金庸新”之类的把戏了。比如,在这个案子里,奇游互动旗下的卡牌游戏《全民武侠》(后更名《武侠奇缘》)中大量使用金庸小说元素进行改编并向公众传播,其实也可以被解释为“向金庸先生致敬”,算是“打擦边球”。如果用“二次元”的语言来说,甚至可以算是同人作品了。不信你看看《大圣归来》,满满的西游元素,标准的同人作品,也就是吴承恩早就仙游了,不然到底算侵犯版权还是同人作品,真不好分辨。
在游戏世界里,“金庸著”这种实打实的“山寨”基本绝迹,其实与游戏的盈利模式有关。卖“山寨”书,属于“一锤子”买卖。而游戏则多是免费版的,玩家进入游戏场景后若发现被忽悠了,非但不会付费,还会写一堆差评,游戏公司得不偿失。
说句不太靠谱的话,其实这个“第一案”,也许也是未来超级IP在游戏世界里反盗版的最后一案,理由除了上述原因外,还要加上一条,正如我此前说过的那样,其实超级IP,并没啥用。
———————作者新书———————
作者:张书乐 微信号:zsl13973399819 新著有《越界——互联网时代必先搞懂的大败局》,这是一本讲述BAT失败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