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类:
组合类的概念就是:指在一个类的数据成员中含有一个或多个类的对象,拥有这样结构的类就叫组合类。这种以数据成员身份出现的类对象就叫子对象。
继承和组合都可以实现一个类重用另一个类的行为功能,那么如何选择用组合类还是用继承?
当B与A属于同一类的范畴,并且B"is a kind of"A,一般应该把B设计为“继承”A;而如果B与A不属于同一类范畴,但是B"is a part of"A,并且A需要使用B的功能,这种情况应该设计为由B“组合出”A。
组合类中的构造函数
当一个类既是组合类又是派生类,它在创建对象时,系统对构造函数的调用顺序有相应的规定:
最先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初始化基类的数据成员;
然后调用子对象所在类的构造函数,初始化子对象的数据成员;
最后调用本类的构造函数,初始化新增数据成员。
一般初始化列表中的参数也以此顺序来逐一提供。
组合类中的析构函数
当对象消亡时,系统对析构函数的调用顺序为:
最先调用本类的析构函数;
然后调用子对象所在类的析构函数;
最后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
转:http://blog.csdn.net/lanzhihui_10086/article/details/40212341
时间: 2024-10-08 16: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