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Over The Top),在通信领域,指的是借助运营商的网络服务,提供包括短信、语音甚至视频类的服务。而在电视领域,OTT TV则是通过运营商的网络,向用户提供电视节目。国际上,OTT TV通过公共互联网面向用户的各类网络收视终端(电视、电脑、Pad、智能手机等)传输IP视频和互联网应用等融合服务。
与传统的模拟式有线电视和经典的数字电视不同,OTT TV与IPTV均是通过IP网络传播视频内容的,但是IPTV和OTT TV在许多方面仍然有着本质的区别。在我国,基于国情和一些政策的影响,国内的OTT TV与IPTV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内容提供商
由于政策的限制,运营IPTV和OTT TV均需要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牌照。
目前已取得IPTV的内容提供商牌照的包括上海文广、央视国际、南方传媒、国际广播电台等。
OTT TV的内容提供商为互联网集成平台牌照商,包括华数、百事通、南方传媒等共7家。
业务运营商
IPTV业务的业务运营无疑由电信运营商负责。
OTT TV业务的服务由7家互联网集成平台牌照商提供,用户在租用了运营商的宽带业务后,OTT业务不会再为电信运营商带来其他的收益。
网络
IPTV电视内容的传播基于电信运营商搭建的专用网络,前期投资较大,但是对于用户来说网络带宽和视频质量都有保证。
OTT TV的传播只需普通的公共宽带互联网作为基础,需要一定的带宽才能保证视频服务质量。在未来几年内,光网络对于宽带互联网带宽的大幅提升,将在很大程度上保证OTT TV甚至高清OTT TV的视频质量。
终端
IPTV的终端为运营商集采STB+普通家庭电视。由于IPTV机顶盒一般情况下由运营商在用户办理业务时赠送,成本较低,且需配合IPTV专网,开放性和可操作性受到限制,多为非智能机顶盒。
OTT TV的终端为OTT机顶盒+显示屏(电视、电脑、Pad、手机等),机顶盒甚至可以置于电视机内。目前比较流行的主流机顶盒基本是硬件厂商与获得牌照的7家牌照商合作,推出服务与硬件绑定的智能机顶盒。
视频编码技术
IPTV视频使用的是H.264视频编码技术。
OTT TV的视频根据机顶盒等终端配置,支持多种视频编解码技术。相对IPTV视频,码率较低,且有自适应功能,以便在较差的网络环境下保持服务不中断。
OTT(Over The Top),在通信领域,指的是借助运营商的网络服务,提供包括短信、语音甚至视频类的服务。而在电视领域,OTT TV则是通过运营商的网络,向用户提供电视节目。国际上,OTT TV通过公共互联网面向用户的各类网络收视终端(电视、电脑、Pad、智能手机等)传输IP视频和互联网应用等融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