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函数指针
指向函数的指针。本质是一个指针。
指针变量可以指向变量的地址、数组、字符串、动态分配地址,同时也可指向一个函数,每个函数在编译的时候,系统会分配给该函数一个入口地址,函数名表示这个入口地址,那么指向函数的指针变量称为函数指针变量。
|
int (*p) (int x); // 声明一个函数指针
//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将func函数的首地址赋给指针p
p=func;
p=&func;
取地址运算符&不是必需的,因为单单一个函数标识符就标号表示了它的地址,如果是函数调用,还必须包含一个圆括号括起来的参数表。可以采用如下两种方式来通过指针调用函数:
x=(*p)();
x=p(); //虽然看起来和普通的调用无异,但是有些程序员倾向于使用第一种格式,因为它明确指出是通过指针而非函数名来调用函数的
1 2 3 4 |
|
示例程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
|
2.指针函数
指带指针的函数,即本质是一个函数。函数返回的类型是某一类型的指针,即返回一个地址给调用函数,以用于需要指针或者地址的表达式中。
类型标识符 *函数名(参数表)
如:
声明:int * f(x);
int *p;
调用:p=f(a);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