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owamagic.net/librarys/eight/posts/2547【这是一个悲伤的爱情故事…】10月10日晚9点多,上海财经大学上演“表白泼水门”。男主角用蜡烛拼出表白语,连保安都来帮忙点蜡烛。不过女主角却举起了装满水的脸盆…满地凌乱的玫瑰,浑身湿透的男主……真是个悲伤的故事告诉我们:高调表白,一定要事先确定对方会接受你!!
当众表白两个后果:
1、十动然拒。
恋爱关系在确立前往往是一种处于0~1之间的连续分布,在未达到1时仓促表白只会让女性觉得被动,而被动会让人不快。所以对于女性来说,把一段不到1的关系直接拒绝掉,是比仓促同意更加理想的策略。所以应该在恋爱值已经达到1甚至达到1.2左右的时候再表白,一切顺理成章。但其实这时表白已经不是那么重要的,只是走个形式,就好像两个人已经决定要结婚,但仍然要有一个两个人都接受的求婚流程一样。实质重于形式。
2、十动然受。
接受了也未必是好事。如果是水到渠成的接受,事后女性后悔了,就会觉得自己当初怎么瞎了眼没看清这家伙的真面目,整体上会对自己的选择也分配一些责任。但如果是当众接受表白则承受着巨大的社会压力,女性事后若后悔,为了避免认知失调以保持认知的连贯性,有可能会将接受表白这一行为解释成“我是被迫的”而不是“我真的喜欢你”的后果,这样就变成了“我自始至终都没喜欢过你当初只不过是迫于压力才同意罢了”。于是妹子解脱了。
因此最好的博弈策略是:永远不要表白,除非当表白已经变得不重要了。
没有大样本数据支持,但仅从我个人经验来说:凡是我表白的,后来都没成;凡是我没表白的,后来都成了。当然个人经验对规律的支持力度极其小,可以忽略不计。
十动然拒还是有科学依据的…
公开表白,为何会被拒绝?表面上看起来表白者勇气可嘉,实际上他是不懂女人心,或者叫不懂社会心理学,更准确地说叫不懂认知失调理论。下面是基于利昂·费斯廷格和埃利奥特·阿伦森的认知失调理论对这一现象进行的分析。
有人纳闷了:认知失调理论不是费斯廷格的原创吗,干嘛要扯上阿伦森?这人要是读过《绝非偶然》这本阿伦森的自传,相信就不会这么排斥阿伦森了,因为费斯廷格的认知失调理论有阿伦森和其他费老爷子弟子的贡献。更重要的是,阿伦森还对这一理论进行了修正——当然,最初费斯廷格对自己学生的这个修正并不领情,后来还是认识到这是很有价值的一个理论扩展。这里说几句题外话:费斯廷格跟威廉·詹姆斯有点儿像,都对自己成名的老本行最后感到厌倦。于是他心灰意冷,急流勇退,不玩认知失调,跑去做视知觉的研究了。而在费老爷子去世之前,考古学和历史是他的兴趣所在。
言归正传,怎么用认知失调理论来解释当众表白更可能失败呢?假设我们现在都是阿伦森,站在他的立场上思考,他会假设:不是任何的认知失调都会引起强烈的改变意愿,因为最重要的认知是跟自我有关的。
想象一下,这个女生具有这样一个认知,“我喜欢这个男孩”。再想象一下,假如她在男孩的公开表白时表示接受对方,她的认知是什么呢?——“我迫于压力喜欢这个男孩”。这两种认知之间会有冲突。因为假如你是迫于压力而喜欢一个东西,这就暗示着一旦没有这个压力,你可能并不真的喜欢这个东西。因而她在压力之下喜欢一个男孩的认知会让这个女生推断出,她实际上在内心里并不喜欢对方。喜欢一个人需要寻找原因的,这就是归因。当外部原因足以解释某一行为时,我们通常不去考虑内部因素。这就是所谓的归因折扣,一旦用来解释某一现象的因素增加,就会减少其他因素的解释力,反之亦然。
为了更好地解释这种现象,我们先来看另一个例子。阿伦森把认知失调理论应用于实际,在自己孩子身上检验了这一理论的威力。他有四个孩子,老大哈尔老是欺负弟弟尼尔,动不动就把尼尔推到,结果摔得尼尔狼狈不堪,哇哇大哭。怎么办呢?读者可能会想到,这时候还愣着干嘛,快点惩罚哈尔。因为按照斯金纳的强化理论,惩罚越是及时越是严厉就越有效。
不过,阿伦森不同意这一点,他认为轻微惩罚反而更有效,后来的事实当然也支持了这一想法。为什么?因为在严厉惩罚的情况下,哈尔会想:我就是因为老爸打我才不敢欺负尼尔的,也许这意味着欺负尼尔是一件有趣的事。因而,这种严厉惩罚在惩罚者不在场时就失效了,哈尔反而会变本加厉地欺负尼尔,因为这很有趣。相反,在轻微惩罚的情况下,哈尔就要为自己不欺负尼尔寻找新的理由,这个理由不是外部的,因为外部的惩罚并不严厉,他不是为了逃避这种惩罚才收手的。找啊找啊找原因,最后哈尔自然就会想到,也许真正的原因是欺负尼尔很没劲,于是他才不再欺负尼尔了。这个理由就足够充分了,而他为了跟这个内在认知保持一致,就会停止欺负弟弟的行为。阿伦森的认知失调干预成功了。他的这个成功案例告诉我们,不少社会心理学发现是反常识的,不要把常识等同于心理学。
回到公开表白的现象中,假如一个女孩认为是外部因素导致她对一个男孩的喜欢,这实际上就会影响到她对自己内心的判断:我也许实际上并不喜欢这个男生,只是因为迫于压力,怕他难堪,所以才答应跟他在一起。现在这个女孩面临两种矛盾的认知:认知甲,"我迫于压力喜欢他”;认知乙,“我从内心里喜欢他”。为了减少认知失调,她可能会改变自己的行为:既然我内心里我不喜欢他,那我就干脆拒绝算了。这样一来,认知就协调多了,人也轻松多了。
当然,公开表白为何被拒可能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不过,费斯廷格和阿伦森的认知失调理论的确是一个强大的社会心理分析工具。掌握它,对你是好事。
最后是个人偏见:
不管两个人的关系进行到什么程度,表白都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是两个人的关系契约建立的一个里程碑。
这样一件私密的事情,是不需要也不应该呈现在太多无关围观者面前来分享的。
所谓“我们的爱情希望得到众人的祝福”纯粹是脑子进水,你的爱情只要有你们两个人以及对你们两人重要的人的祝福就足够了,其他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只是来看个热闹甚至看个笑话而已,保安给你点蜡烛这下你丫爽了吧。
所以我一直偏执地认为,在公共场合当众表白、求婚之类的,都是傻X。
个人觉得恰当地、尊重自己也尊重对方、尊重这段美好关系的表白方式,主要要关注两点:
- 一是时机,上面说过了,一定要水到渠成而不能操之过急,深思熟虑对于任何一段正式的关系都是必要的,这不仅包含了你已经想清楚了,也包含了你认为对方已经想清楚了,而且对方真的想清楚了;
- 二是场合,要么就你们两个人,或者最多再有一些闺蜜兄弟或至亲在场,这些人是真心关注你的这段关系也真心愿意在你需要时给予情感支援的,人再多了,你只是满足自己的虚荣或者试图给对方施压而已。
最后再毒舌一句:不作死就不会死,当众表白失败这种事,我个人是极其喜欢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