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洪流 —— 读蒋方舟《天才的出走》有感
正因标准的建立,才产生了期望与失望,进而产生多样的人性和心理。
人性不能简单地划分为善与恶。善与恶只是深层人性的表现形式,正如编程与写作是语言与逻辑的表现形式。
善不至大善,恶不至极恶。人真正的敌手是自己的欲望。
绝大多数人希冀和追求幸福安宁的人生;然而,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常常也会受到人性野兽的侵扰和役使。唯有正视人性中的复杂成分,解析它,驾驭它,才能不被人性之”恶“所役使。
人性中的复杂成分主要有恐惧与斗争、互惠与互斥(排斥与吸引)、优越与控制(屈从与反抗)、刺激与诱惑(羞耻与自卑)、存在与虚无(毁灭与自救)。心理学家必须同时是社会学家、哲学家,才能解开人性之谜,使得人与人之间能够融洽相处。
当解析幸福的人和罪犯的深层人性和行为时,或许可发现那些形形色色的行为,总是通过最基本的元素而组成,就像万事万物皆可分解为原子和分子,由若干种常见化学元素组成。这是我的人性假设。
事实可能没有这么简单,但事实也可能就这么简单。
恐惧与斗争
活着,就要更好地活着。因生存而随之而来的恐惧感,时刻攥紧了人的心脏。因而人抗争,通过自己种种力所能及的方式和方法,扩展自己的生存发展空间,构成了万千世象。斗争,永无止息的斗争,跟地球上的其它生灵斗争,跟同种族斗争,跟同种族不同信仰的人斗争,跟同种族无信仰利益冲突的人斗争,没缘由地斗。为自己斗,为家庭斗,为团体斗,为民族斗,为种族斗。失败的不甘,胜利的孤独。欲望如野兽,鞭笞着人的身心,役使着人像牲畜一样无知无觉,做出连自己都难以置信的行为。
互惠与互斥,排斥与吸引
互惠与互斥,是人从事任何一项活动的深层原则,带来的结果是排斥与吸引。互惠包括可促进人生存和发展的一切物质与精神,以及可用于交换的物质与精神。因互惠而产生快乐、欢喜、愉悦、幸福;因互斥而产生痛苦、厌倦、反感、不幸。互惠与互斥,本身是中性的,运用得当可使生活安顺,运用不当则使人生坎坷。
优越与控制,屈从与反抗
《天才的出走》,展示了那些“天资聪颖”的孩子的被挟持的生活和价值观。但是,先退一步,究竟何为“天资聪颖”?能够很快领悟知识和解题? 是什么使得那些天资聪颖的孩子与普通孩子产生了区别?普通孩子是如何产生对天资聪颖的孩子的嫉妒、排斥与孤立的?我们究竟是如何利用了“天资聪颖”的孩子,来实现自己罪恶的目的:竞争、荣耀、隔离、抛弃、屠戮? 我觉得,天资聪颖的孩子与普通孩子并没有很本质的差别,也许他们能够更容易地领悟自然原理,但是,绝不应当被利用来实现大人们的虚荣心,做那些无聊的题目、无意义的竞赛。他们理应像普通孩子那样快乐地学习、生活,走上自己正常的人生轨道,在某个领域里做出杰出的贡献,而不是过早地消耗了自己的能量,最终变成愤世嫉俗的庸才。
在孩子们还缺乏自制力的时候,已经过多地掺杂了成人的东西。聪颖可以作为一种资本,父母的钱权可以作为一种资本。凡资本皆可利用来控制别人,役使别人。这便产生了优越与控制,而这种优越与控制在一无所有的孩子那里是不应该出现的。所有的孩子就其本身来说,除了自己的个性以外,都是平等的。父母们运用自己的资本和权力,在孩子们中间创造了一种隔阂,使得孩子们过早地熟悉了这种资本和权力的法则,而发展到成人的时候,过度的滥用资本和权力,就会变成难以遏制的犯罪,这恐怕是绝大多数父母所不愿正视的现实吧。
有优越与控制,必然有屈从和反抗。屈从与反抗的故事总是令人惨不忍睹的,即使看不到硝烟和血。
刺激与诱惑,羞耻与自卑
人是一种高级形式的“物”,因此必受“物”性的驱使,存在对刺激的反应。新鲜,就是一种刺激的诱惑。几乎所有不容法律和道德的行为,通常是人难以抗拒外界的刺激和诱惑,而由此产生了羞耻和自卑。事实上,难以抗拒刺激和诱惑,并不是特别严重的问题,地球上所有生灵都有这毛病。然而,唯独人会产生羞耻和自卑。人生来本是坦坦荡荡无遮拦,为何会产生羞耻和自卑呢?这是因为人类树立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规范,从而产生了“隐私”,凡是触犯隐私的事情,就会带来羞耻和自卑,无论“年龄”多少。
标准和规范是一把双刃剑。它约束了人尽可能自制地不表现出“纯粹物性”,使得人尽可能不受”纯粹物性“的役使,同时,又难以完全制约人的“物性”,最终造成了部分难以接受的事情。正是因为标准和规范,我们有了判断力,明白什么是可接受的,什么是应当拒绝的,什么是“欢喜愉快”的,什么是“惨不忍睹”的。如果没有标准和规范,恐怕人间里的”乱象“会更多;如果标准和规范过严,会导致个性不必要的压抑,最终产生自毁或犯罪。
所有新鲜的刺激和诱惑最终都会变成厌倦,只剩下标准与规范的旗帜在风中飘扬。
测试的悖论,冷漠的监督
开发程序的正确性需要使用测试程序来监督和验证,那么测试程序如何监督和验证呢?这便是测试悖论。因为程序无法使用程序来验证。人们建立了自上而下的监督机制,那么最高层就失去了监督;如果采用环路监督,又会因为权力的制衡而斗争。这真是个难题。不是难在制度,而是难在人性的欲望。若欲望不止,那么任何鸡毛蒜皮的事情都会引起斗争。吵架的时候,究竟为什么而战?
“罪犯”,一些开明的人已经认识到,是我们所有人共同造成的,只是受害者成了概率的选择品。我们如何对待罪犯的呢?执法者往往允许“罪犯”简单的“悔恨告白”,往往是家庭离异、管教不严、未经受住金钱的诱惑等这些不痛不痒的说法。公众又是如何对待“罪犯”的呢?大多数人只是怀着好奇心而已,从不认为是自己造成的,也不认为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这种冷漠的监督,导致惨剧重复地发生,直至发生在周围人的身边,才令人警醒。
我们应当认真地对待每一位犯了“大错”的人,惩治但体谅他们,犹如是我们自己犯了错误一样,深入地分析这种行为的产生根源,像科学家那样一丝不苟地对待错误,改正错误,发现规律,避免重复犯错。否则,人类如何进步呢?
存在与虚无,毁灭与自救
人猝不及防地被降生到这个世界,便构成了该个体的“存在命题”。存在为何?存在是虚无。然而人难以忍受虚无,因此尽己所能地填充意义,即“自救”。存在,是为了追求幸福;存在,是为了人类永恒的福音;存在,是为了当前的革命;存在,是为了创造世界上最伟大的产品;存在,是为了家园的安定;存在,是为了个体的追求;存在,是为了自己的私欲;存在,仅为此时的欢愉。
存在,追求,失望,再次陷入虚无,在虚无中彷徨,迷惘,无解,最终选择毁灭。
人的一生,是从娘胎到坟墓的短暂的旅程。为什么大人们不能联合起来,一起为下一代设计和创造一个更好的世界?为什么要充斥着如此多的算计和斗争? 不谈”恶人“的行径,单说我们这些普通人正常人的一生,不也充斥着许多的算计和斗争?真的有意义吗?要知道,所有的孩子生存在同一个环境里,他们的灵魂是同一的。我们的需要原本是很简单的,满足衣食住行之需,能够安宁地过日子。大人们为孩子的“前途”而斗,孩子为自己不能自制的欲望而斗,最后只剩下悲哀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