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1.小知识点:
①某些浏览器要根据DOCTYPE 来决定页面的呈现模式(标准模式 / 怪异模式--也称兼容模式);
兼容模式意味着浏览器要模仿老一辈的浏览器的怪异行为,来让老站点得到运行,并让不规范的页面得到运行。
使用时应避免出发兼容模式。
html5 DOCTYPE默认的是标准模式
②abbr标签--简称、缩写。此标签到ie7才被ie支持
2.js只能充实文档内容,避免使用dom技术来创建核心内容。
避免使用dom设置重要样式
第九章
1.css正在利用伪类(例如:hover、:foucs、:after)来走进dom的领地;
例如①经常使用:after伪类来插入小图标。
②今天看到的一个移入鼠标图片放大的效果,就是通过:hover+css3的scale来实现的:
http://www.9miao.com/
2.文档中的每个元素都是对象。每个元素的style属性也是对象。所以获取行间样式时,写成:element.style.color style对象的color属性。
style对象只能获取元素行间的样式,无法获取外部的样式。style同时可以设置样式。
获取外部样式,可以使用:
window.getComputedStyle ? window.getComputedStyle(元素,false).属性 : 元素.currentStyle.属性
3.利用table来布局可能不太好,但是利用table来显示表格数据是不错的idea。
4.对于css中的连字符属性名,dom采用驼峰式写法,例如font-size。dom中写作fontSize。
5.题外话:①“如果你手机只有榔头,那么你看到的任何东西都像钉子”
②技术有时候或者大部分,是在服务商业利益。基于那些年的浏览器战争,现在的身为前端的我们,不得不消耗我们的时间,去做那些在用户看来必须去修改的东西。
6.className ①= 替换类
②+= 新增类
7.函数抽象:
① 原有函数工作的不错,但是程序员总想去改动一下。说为了后期维护方便也好,还是为了代码不low也好。重构有时候是一件快乐的事情,至少我现在偶尔有这种感觉。把之前写的难看的要死的代码,精简成一个个看起来不错的、可以通用的函数是一种不错的体验。那种感觉好像人生可以重来的错觉一样。希望那些把重构看成去死一样的大神不要喷我,这只是一只小菜鸟在简单重构自己代码时的自我感觉而已。
②把具体的函数抽象成通用的函数,就叫做抽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