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指类之间共享属性和操作的机制)
虚基类继承时要添加关键字virtual,以避免二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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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理解:
公有:基类的公有和保护成员作为派生类的公有和保护成员,在派生类类体内可以对基类进行公有和保护操作,基类私有不可访问。在main()函数内,派生类对象可以访问基类成员。虽然基类的私有成员不被派生类访问,但派生类还是包含了基类的私有数据成员。
保护:基类的公有和保护成员作为派生类的保护成员,在派生类类体内可以对基类进行保护操作,基类私有不可访问。在main()函数内,派生类对象不可访问基类任何成员,可以通过访问派生类成员函数间接访问基类。
私有:基类公有和保护作为派生类的私有成员,在派生类类体内可以对基类进行保护操作,基类私有不可访问。在main()函数内,派生类对象不可访问基类任何成员,可以通过访问派生类成员函数间接访问基类。
成员的访问规则
访问修饰符 从自身类访问 从派生类访问 外部对象访问
Public 是 是 是
Protected 是 是 否
Private 是 否 否
详细解释:
默认的是私有继承
在公有继承中,基类的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在派生类中保持原有的访问属性,其私有成员仍为基类私有。
无论什么继承,基类的私有成员无法直接被派生类访问;可以通过友元函数访问私有
基类对象在某种情况下可以赋值给派生类对象。
在私有继承的情况下,派生类中新定义的成员函数可以访问基类的保护成员
1. 公有继承(public)
公有继承的特点是基类的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作为派生类的成员时,它们都保持原有的状态,而基类的私有成员仍然是私有的。
2. 私有继承(private)
私有继承的特点是基类的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都作为派生类的私有成员,并且不能被这个派生类的子类所访问。
3. 保护继承(protected)
保护继承的特点是基类的所有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都成为派生类的保护成员,并且只能被它的派生类成员函数或友元访问,基类的私有成员仍然是私有的。
继承方式 |
基类特性 |
派生类特性 |
公有继承 |
public |
public |
protected private |
protected 不可访问 |
|
私有继承 |
public |
private |
protected private |
private 不可访问 |
|
保护继承 |
public |
protected |
protected private |
protected 不可访问 |
|
对于公有继承方式:
(1) 基类成员对其对象的可见性:
公有成员可见,其他不可见。这里保护成员同于私有成员。
(2) 基类成员对派生类的可见性:
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可见,而私有成员不可见。这里保护成员同于公有成员。
(3) 基类成员对派生类对象的可见性:
公有成员可见,其他成员不可见。
所以,在公有继承时,派生类的对象可以访问基类中的公有成员;派生类的成员函数可以访问基类中的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这里,一定要区分清楚派生类的对象和派生类中的成员函数对基类的访问是不同的。
对于私有继承方式:
(1) 基类成员对其对象的可见性:
公有成员可见,其他成员不可见。
(2) 基类成员对派生类的可见性:
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是可见的,而私有成员是不可见的。
(3) 基类成员对派生类对象的可见性:
所有成员都是不可见的。
所以,在私有继承时,基类的成员只能由直接派生类访问,而无法再往下继承。
对于保护继承方式:
这种继承方式与私有继承方式的情况相同。两者的区别仅在于对派生类的成员而言,对基类成员有不同的可见性。
上述所说的可见性也就是可访问性。关于可访问性还有另的一种说法。这种规则中,称派生类的对象对基类访问为水平访问,称派生类的派生类对基类的访问为垂直访问。
一般规则如下:
公有继承时,水平访问和垂直访问对基类中的公有成员不受限制;
私有继承时,水平访问和垂直访问对基类中的公有成员也不能访问;
保护继承时,对于垂直访问同于公有继承,对于水平访问同于私有继承。
对于基类中的私有成员,只能被基类中的成员函数和友元函数所访问,不能被其他的函数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