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春雅思培训的网站上,看到了这一篇文章:在逃亡(on the run)了一个多月后,你最终还是受到patrol(巡警)叔叔的questioning(盘问),挨了几rod(棍)之后终于被arrest(逮捕)了,新闻快报(prompt report)很快就报道了这个消息。哈哈,你会被戴上handcuffs(手铐),肯定还会听到下面的话:
You have the right to remain silent. Anything you say can and will be used against you in a court of law. You have the right to speak to an attorney, and to have an attorney present during any questioning. If you cannot afford a lawyer, one will be provided for you at government expense.
你有权保持沉默,你所说的每句话都将被当作呈堂证供。你有权聘请律师,你的律师可以代表你回答任何质询。如果你没钱聘请律师,政府将为你承担律师费用。
这下子文德总算放心了。可是,fetter(脚镣)不是比handcuffs更结实吗?
现在,你的身份还是suspect(嫌疑犯),所以只能detain(拘留)在police station(警察局)的detention room(拘留室)里。过不了多久,一个类似于福尔摩斯的detective(侦探)会出现,现在investigation(调查)就算开始了。
如果嫌疑重大,而且畏罪潜逃,可以向court(法院)申请warrant of arrest(逮捕令)。事情越来越严重了。你完蛋了!!法院进入实质性调查阶段,只要逮捕令下达,你就会被关进鸡笼车,如果是在首尔市,首先会经过舍堂大街,飞快地越过南秦岭和果川赛马场(racecouse),最后到达仁德院大街,接着向左拐(turn left),直走830米就是首尔市jail(拘留所)了。从现在开始,你就要被keep into custody(关押)在这里了。可是,我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呢?难道说……?嘿嘿。
囚禁期间,你会频繁地出入瑞草洞法院,接受trial(审讯)之后,如果正式确定有罪,收进永登浦prison(监狱),那就算是imprison(监禁)了。如果是功夫高强的罪犯,完全可以认真学习《肖申克的救赎》或者《蝴蝶》等电影,学成之后就可以break prison(越狱)了。不过,你肯定会被抓回来的。20世纪90年代末期,韩国社会的最热门话题人物就是神出鬼没的deserter(逃亡者)申昌源了。他逃出监狱之后,在茶馆附近徘徊了很长时间,最后还是被抓住了。所以说呢,各位朋友,千万不要犯罪啊。
www.forfor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