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讲述了亚马逊的成长历史以及杰夫·贝佐斯的创业生涯,从基金公司到亚马逊书店,从在线书店到万货商店,从云计算到蓝色起源,了解贝佐斯的故事,也能发现他成功的秘密。
第一 痴迷于顾客
贝佐斯一直以顾客为首要的考虑对象,他自己也时刻接收顾客发送的邮件,有时候会督促下属解决顾客问题。曾经有一家类似京东的自主配送在线商店,由于一直以顾客为目标,贝佐斯十分看重这家公司,最终在收购后,仍然保留公司的工作习惯和氛围,这是很不容易的。贝佐斯还说过,“我们不能让迎来的顾客,因为系统问题流失”。
如此顾客至上的想法,又怎么会做不好产品。
第一个现实中的场景,就是用户的操作、易用性。
平时工作的时候,经常会听到易用性、用户习惯、顾客至上等等说法,但是其实开发的时候如果自己去设计UI、设计处理逻辑,很多程序员都会陷入技术至上的泥沼,无法自拔。因为用到了某种流行的技术,而忽略了是不是用户需要的;因为想到了某种奇特的功能,而不考虑是不是用户要使用的,就添加进去。结果就导致整个产品杂乱不堪。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用户的反馈。
很多公司开发产品都会有反馈的邮箱,但是有些其实根本就不读的,有的也是敷衍了事。我记得第一次试用XX脑图的时候,改用了IE的浏览器,结果界面直接崩溃,我就直接给他们的邮箱反馈了这个消息,他们建议我更换浏览器,这种还算是比较舒服的,大多数时候提出的反馈都杳无音讯。自己所在的部门也有这种问题,很多缺陷或者需要支持的东西,都被推来推去,第一是没有人去做,第二就是对于维护原有的东西有心无力、有力无心。
(顾客至上,贴心服务最重要)
第二 坚持不懈
对于这点,亚马逊就是很现实的例子。在线书店最开始几年是不盈利的,很长的时间公司做的都是在改善和吸引用户。几年后网站稳定才开始宣布盈利,后期随着业务的扩展盈利的手段也就多了。
这让我想到了目前的状况,老大分配的任务明码标价,直接就把期限和营业额给限定了。
对于大型的公司来说,肯定不会把金钱投入到没有盈利机会的方向。但是创新或者变革,不是说想几个点子,砸人砸钱就能摇身一变成为互联网大佬的。这期间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一方面了解市场的需求,一方面看清市场的竞争,即适应市场的变化,也能快速为产品做到改进和改善。产品基本功能还没有完成,市场定位还没有清晰,就着急赚钱,最后只能变成一锤子买卖的外包。这些问题,经验丰富的老大们肯定不会想不到,但是身为领导者看重的可能更多是公司的利益,而不是以一个产品负责人的角度,去经营这个产品。
因此,最后衡量的指标不是说产品在行业有多少的影响力,而是它最后能带来多少钱——也许,这就是现实与理想的差距。
第三 专注于长远目标
贝佐斯小的时候就有一个太空梦,在亚马逊业务稳定,收入不菲的时候,他创立了蓝色起源公司,用于开发太空船推进系统后期变成了逃生系统。对于太空项目来说,这个肯定是一个长期的投入,也许十年几十年才能看到结果,但这也是对梦想的追求吧。
最开始贝佐斯选择在线书店创业,也不是说他是书迷,虽然小的时候确实看过不少的书,但是还没有到达以书为生的地步。只是看中了这个行业,抓住了这个机会,而且在短时间内占据了市场。后期也有不少的书店类的公司成立,但最后也都没什么起色。贝佐斯抓住了书籍这个行业,最终也打败了两大实体书商——巴诺和博德斯。
第四 创新与挑战
拥有稳定的业务和收入,也不能保持公司的发展,很有可能被一次经济危机击垮。所以在稳定的主干业务基础上,还要积极的创新,迎接新的挑战。
亚马逊通过收购的手段,吸收了不少的先进技术,也在在线书店的基础上开拓了很多的业务。
最开始亚马逊只是一个在线书店,后期发展成了类似淘宝的模式,可以引进个人店铺,依靠收取交易费用盈利。后期又开拓了云应用,到了现在亚马逊在云计算也是领军人物。而在07年kindle的推出更是冲击了图书行业,而这个产品也是经过几年的研发才发布出的。
每个公司都需要不断的创新,就像一棵树,在主干茁壮的基础上枝叶健康的成长,才能成为一颗茂盛的树。主干营养萎缩,即便是枝叶繁茂,最终也会夭折;类似的,如果仅仅是主干粗壮没什么枝叶,也就是一根柱子而已。
公司需要挑战和创新,个人也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