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近现代著名“美食博主”。他让高邮鸭蛋火遍全国,哪怕是没出远门的中学生也知道江苏有这种土特产。 他不仅爱吃、会吃,还喜欢做饭。
从汪曾祺的书信来看,对于亲近的人,他会忍不住提到吃的;对于不熟的人,他会表现得严肃端庄。
1987年,汪曾祺去美国参加国际写作活动。
这段时间,他给妻子施松卿写了很多信,信的内容大都是生活小事,絮絮叨叨,拖拖拉拉。
9月2号,他在信中说:“我昨天检查了一下炊具,不够。聂华苓昨天给了我们一口小锅,一口较深的平底锅,可以对付。”
到了9月4号,一封信中仍有一半的篇幅都在讲做饭吃饭的事。
比如去买菜了,这边的肉怎样、蔬菜怎么样、配料怎么样,居然还看到了台湾产的四川豆瓣酱和酱豆腐。
比如昨天做了饭,每顿做的是啥,还有做饭洗碗的分工问题。
比如今天几个留学生包饺子,但是美国肉太瘦,还答应了要给这几个不会做菜的孩子做鱼香肉丝。
到了9月6号,继续写信回顾给留学生做鱼香肉丝的事情。
“昨天我已为留学生炒了一个鱼香肉丝。美国猪肉、鸡都便宜,但不香,蔬菜肥白而味寡。大白菜煮不烂。鱼较贵。”
看这吐槽,真是经验丰富、眼光独到,非常嫌弃啊。每个字都充斥着一种情绪——想家。
果然,下一句就是“很想你们!”但怎么看都像是在想家里的大白菜和鱼。
又过了几天,到了9月11号,还没收到夫人的回信,忍不住写道:“前寄三信,不知收到否?我到这里已经十天了,也快。不过我还是想早点回去。”
这封信终于正正经经讲自己在美国的见闻,但信的末尾还是补了一句:“吃的东西比较便宜,但有些比中国贵,一包方便面要半美元。”
还是不放心,强行加上一句话:“来信!”
第二天早晨,继续写信,开头就说“我这两天不那么想家了”。
Emmmmm……汪老,您还记得昨天写的信吗?
信中讲到,11号去海明威农场参观了。
“海明威夫妇到过中国:北京、沈阳、广州……海明威夫人说北京是很美的城市。我抱了她一下。她胖得像一座小山。”
为什么要告诉夫人,自己抱了别的女人?然后还要补一句“她胖得像一座小山”?
月底了,准备和同行的朋友们你来我往,搞点儿社交活动。
然后汪老就仔仔细细地给夫人讲自己的准备,不仅要提供好吃的,还要考虑价格问题,能自己做的零食就不到外面买。
“聂建议我和古华搞一次招待会,预备一点饮料,买一瓶酒、花生米、葵花子……,我准备煮一点茶叶蛋,炸一点春卷。外国人非常喜欢吃春卷。Farmers‘ Market有南朝鲜货卖,五毛钱一条,太贵了!自己炸,最多两毛。这里有一家‘东西商会’,朝鲜人开的,有春卷皮卖。”
这画风,好像亲戚来家里做客前,主人家两口子悄悄商量。
10月3号下午,想到前一天吃了难吃的晚饭,赶紧写信给夫人吐槽。
“晚餐是向这里的中国饭馆羊城饭店订的,但一点也不好吃,全无中国味。我实在难以下咽,回来还是煮了一碗挂面吃。美国菜(即使是中国饭馆做的)难吃到不可想象的程度。”
并且,可能是受到什么激励,汪老在信的末尾写上:“为了你,你们,卉卉,我得多挣一点钱。我要为卉卉挣钱!”
呃……是为了以后卉卉到美国后可以不必忍受这样的饭菜,去高级餐厅吗?
不过确实顾家好男人啊!
信写完之后,到了晚上,居然吃到了好吃的晚饭,回去后就在下午的信后面补充:“这顿晚饭不错,比较有滋味。我问女主人:这是典型的美国饭吗?她说:No,作料都是南斯拉夫的。——她是南斯拉夫人。我吃饱了,回来不用煮挂面。”
然后心情愉快地讲,晚餐会上有个西班牙妹纸宣称自己是她的sweet heart,于是自己跟她贴脸啦。顺便总结一下,说自己人缘好。
这叫什么,吃点好的就嘚瑟?
10月5号,汪老吃到中国菜了。“晚上,公司请客,在一家中国餐馆。基本上是广东菜,极丰盛。菜太多,后面几道我都没有动。”
汪老还在信中讲了吃饭时自己抖机灵的事。主人朗诵了三首诗,他讲话感谢人家朗诵了四首诗,并拉起主人的老婆说第四首在这里。
当着大家的面赞美别人的老婆,并引得全场鼓掌,可见汪老套路真深啊!
10月12号,写信给夫人回顾之前提到的招待别人的事。
“我们已经请了几个作家。茶叶蛋、拌扁豆、豆腐干、土豆片、花生米。他们很高兴,把我带来的一瓶泸州大曲、一瓶Vodka全部喝光,谈到十二点。”
对此,我只想说: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真是我们职场人的楷模!
既然请了别人,别人当然会回请。
接着汪老说:“昨晚芬兰的Risto回请我和古华,说是dinner,实际只有咖啡、芬兰饼(大概是荞麦做的),一瓶芬兰Vodka。主要的菜倒是他请我做的茶叶蛋。”
别人请客,主菜是自己做的茶叶蛋???原谅我不懂作家的世界。
10月20号,汪老又开始展示自己的女人缘了。
先是正面描写。“ 不知道为什么,女人都喜欢我。真是怪事。昨天董鼎山、曹又方还有《中报》的一个记者来吃饭(我给他们做了卤鸡蛋、拌芹菜、白菜丸子汤、水煮牛肉,水煮牛肉吃得他们赞不绝口),曹又方抱了我一下。 ”
然后是侧面烘托。“聂华苓说:‘老中青三代女人都喜欢你。’”注意,这话不是自己说的,是别人说的哟。
接下来表明心迹。“当然,我不致晕头转向。我会提醒我自己。”
这个糟老头子坏得很!
25号,虽然汪老眼睛发炎了,但他还是忍不住写信告诉夫人:前天在黑人区吃了肯德基炸鸡,昨天在唐人街吃了小笼包和锅贴。
写完信后,想起来漏了什么,继续在后面补充:“二十一号晚上,芝加哥领事馆请我们吃饭,在湖南饭馆,菜甚好,黄凡要喝茅台,李昂要喝花雕,大概花了领馆不少钱。”
30号,想起来问夫人有没有什么东西要买,然后顺便问要不要给孩子们买衣服带回去。
“卉卉、方方的衣服要哪个季节穿的?单的?夹的?冬天穿的?我想还是买冬天穿的比较合适。铺子里要问几岁孩子穿的,是不是说一个五岁的,一个四岁的?”
男人只要肯用心,办事仔细得很。
当然,信的末尾少不得提到吃。
“我回来要吃涮羊肉。在芝加哥吃了烤鸭,不香。甜面酱甜得像果酱,葱老而无味。听说北京开了一家肯德基炸鸡店。炸鸡很好吃,就是北京卖得太贵了,一客得15元。美国便宜,一块多钱,两大块。”
旅行了半个月之后,汪曾祺又回到美国长住的那家酒店,给夫人写信。
“今天早上用自己的煤气灶煮了开水,沏了茶,吃了自己做的加了辣椒酱的挂面,真舒服。我要写一篇散文:《回家》。”
然后,第二天就去别人家秀厨艺。
“昨天晚上华苓请丹晨,我带了二十个茶叶蛋去,在她家做了一个水煮牛肉。”
离家这么久,汪曾祺终于快要结束行程了。
11月25号,他写信给夫人说:“收到此信,即复一信,估计还能收到。这是你寄到Iowa City的最后一封信了。有什么话,扼要地说说。我要回来了,很兴奋!”
12月4号,继续数着日子。
“我在爱荷华只有十一天了!十三号我要做几样菜请客。”
嗯???所以11月25号写信的时候,离结束还剩20天?这么早就开始为回家兴奋?
紧接着,汪老的房间遭小偷了。
12月6号,写封信压压惊。
“他把我的毛笔、印泥、空白支票本、桌上不值钱的(别人送我的)小玩意都拿走了。连同我给汪卉买的系小辫的小球球也拿走了。把我的多半瓶Vodka拿走了。他一定还尝了一口,瓶盖未拿走。”
所以,重点是给娃儿买的头绳,还是那瓶酒?
以上就是汪曾祺《美国家书》的内容。
施松卿在家收信,可以想象,那就是看连续剧的刺激感。
时间往前划40年,那时抗战刚结束,施松卿是汪曾祺的女朋友。
汪曾祺写信给恩师沈从文,请求老师给施松卿介绍个轻松点的工作。信中说:“顶烦心的事是如何安排施小姐。福州是个出好吃东西地方,可是地方风气却配不上山水风景。”
Emmmm……介绍情况也不忘提一句“福州是个出好吃东西地方”,果然是吃货。
但才华只是敲门砖。如果在一起过日子,还是要靠柴米油盐里的陪伴,所以汪曾祺傲娇吃货属性,真的很接地气,和他在一起,生活就不会无趣。
他就像他笔下的栀子花,“去你妈的,我就是要这样香,香得痛痛快快,你们他妈的管得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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