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看Prototype看到JS支持面向对象,被前辈问到说那什么是面向对象?JS是面向对象语言吗?
便开始了一连串艰辛爬文过程,今天就来看一下两者有什么差异吧(rgwyjc)!
首先面向对象有三大特色,封装、继承及多态,这三个都是抽象的概念。
其中继承这个抽象的概念,是为了避免多个类别间重复定义了相同行为与实作。基本上有两种实作的方式可以实现,「原型继承」与「类别继承」。
这两者分别的特色如下。
类别继承classical inheritance:
可以从同一个类别(class)中实例多个物件。
可以将类别组织成层次结构,进而重覆使用代码。
常用的代码(More general code)将会储存在高阶的类别,由低阶的类别继承。
什么是常用的代码?举例来说,如果今天有两只不同品种的狗,但是叫声都是一样的,那我们便会把叫声储存在高阶的类别:
public class dog {
public String voice =“wong!”;
}
public class GoldenRetriever extends dog {
public String color =“gold”;
}
意味者物件与其它物件共享相同类别及父类别。
建立物件的时候,会需要先写出一个物件的类别(Class),然后,才利用这个类别来建立包含数据的物件,物件受限于类别而无法即时新增属性和方法。
Java或C++的继承是在定义类别时指定要继承的类别来当作父类别(SuperClass)
原型继承prototypal inheritance
物件直接继承其他物件,没有所谓的类别,需要物件就直接写一个(rgyqjy)。
物件利用层级结构连接在一起,所以仍然可以重复使用。
每个物件都跟创建它的物件有秘密连接,这形成一个链。
物件被呼叫自己没有的属性时,它的父层将被呼叫,不断往上找直到找到或到达根物件为止。
继承是经由指定物件的Prototype物件来达成的。
可以在建立后的任何时间,透过Prototype属性来指定要继承的物件
只要被继承的物件新增属性或方法,继承的物件也可以马上使用这些新增的属性和方法
方法和属性可以动态新增,因此,弹性会比需要定义类别式的语言来得大,但是,相对的,程序结构就比较不严谨,也比较容易发生执行时期的错误!
所以在JS中的每个函式(他们都是物件),实际上都有一个prototype的成员,负责在被呼叫物件时提供。
拥有这个成员允许了建构式的运作。
将属性新增至函式物件的prototype可使它被使用于建构式的物件,以及从这建构式继承的物件。
JS的原型继承是继承这个抽象概念的实现方式的一种。
以上就是关于两种继承的比较,如果有错误及来源为附上欢迎留言指正,那么我们明天见(rgsw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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