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自己的劣势限制,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但如果说,防止被自己的优势限制,可就有些令人“丈二”了,但的确有这样子的一堆例子不胜枚举。
如,sun,java,mysql等等,太多了,因为被购而易主,使创造力的延续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个人和公司之间,权力(就来源于资本)的天平明显偏向于公司。而公司不过是一个空壳而已,没有一个个人的充实或者核心人物的支撑,它哪来自己的文化、灵魂?!说白了,公司为大,就是承认资本为王,而不是什么看不见、摸不着的“创造力”,所以,在人与物之间,权力取舍是非常明确的:智慧让位利益。虽然人们都明白这个事实的不合理性,但却默认它的“无法改变”而麻木不仁。可见,在这样的利益结构体的下面,创造力必须是服务于集团,而不是全人类。这和中国的门户主义不无相似之处。在法制大于一切(为了保护既得)的今天,这规则是被占统治地位的暴力---它们(资本)即主人的看家护院者---所保护的,所以应该是被它们视为自己的优势的,所以它们都自愿被这优势规则限制着不越雷池一步。
时间: 2024-09-29 22: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