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较《活着》,从描写对象,这本书主要描述了和徐福贵同一个时代的城市的许三观的生活方式。许三观前后十三次卖血,第一次卖血是为了证明自己身体结实。第二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打伤方铁匠的儿子,需要赔钱。第三次卖血是因为和林芬芬**(不可描述)后,为了让她早日康复买东西而卖血。第四次卖血是因为“闹饥荒”为了让家人吃顿好的。第五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当知青病了,卖血寄给一乐。第六次卖血,是因为为了让二乐能早日回来,卖血招待队长。后六次卖血则是因为一乐病重,他让妻子徐玉兰一边送一乐去上海医治,一边因为自己刚卖过血,李血头不收自己的血,而设计六次到不同地方卖血。第十三次卖血是家里条件好之后,想要为自己卖一次血,哪知因为自己太老,血站不收。
卖血本来是血腥的,但是因为许三观一家因为卖血而度过重重困难,而赋予了卖血一种希望的色彩,最后许三观因为血站不收自己的血而大哭,也就能理解了,因为心中的度过困难的希望破灭了。
对于自己的大儿子一乐,是在不是许三观亲生的观念下成长的,虽然许三观对一乐的存在表示气愤不满,但最后他还是选择抚养这个在自己看来不是亲生的大儿子,而且对于大儿子许三观为他卖血的次数是最多的,这里可以折射出许三观对大儿子的爱,表现许三观心中的那种善良。对于妻子徐玉兰,在我看来他们的在一起那么的突然,可能这也是作者为我们表现的当时的社会现象。
在开始根龙和阿方教会了自己卖血的规矩,而第五次卖血时得知根龙死去,以及在后文教给来喜和来顺卖血的规矩,这一切似乎在预示着什么,不知是希望的绵延还是悲剧的续集。或许来喜两兄弟就是过去的许三观。
总的来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为我们描述的城乡的那个时代的人民背景,社会结构,生活习俗以及生活状态等。实实在在的让我们对那个时代的情景得到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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