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全文)

图解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中新网7月30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立足基本国情,积极稳妥推进,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强迫做法办理落户。

——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坚持统筹配套、提供基本保障。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三)发展目标。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二、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四)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五)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六)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在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较严格的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

(七)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达到规定分值的流动人口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八)有效解决户口迁移中的重点问题。认真落实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

三、创新人口管理

(九)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十)建立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

(十一)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加强和完善人口统计调查,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建设和完善覆盖全国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

四、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十二)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法律赋予农户的用益物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享有的合法财产权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和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保护成员的集体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十三)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逐步完善并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并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统筹层次,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十四)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系,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力均衡力度,保障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五)抓紧落实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涉及亿万农业转移人口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城镇化进程的客观规律,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敢于担当,按照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新要求,切实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防止急于求成、运动式推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意见,统筹考虑,因地制宜,抓紧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加强社会监督。公安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法制办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抓紧制定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完善法规,落实经费保障。公安部和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加强跟踪评估、督查指导。公安部和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强户籍管理和居民身份证管理,严肃法纪,做好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工作。

(十六)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全面阐释适应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发展、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解读户籍制度改革及相关配套政策。大力宣传各地在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保障合法权益、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为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国务院

2014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全文),布布扣,bubuko.com

时间: 2024-11-25 14:42:07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全文)的相关文章

至今年8月 各地均已制定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k

"不是最好的时光有你们在,而是有你们在,我才有了最好的时光."为了隔绝油烟和气味,杨大姐家的窗户不管什么季节都关得死死的事发后,武安市委.市政府主要.主管领导带领相关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处置后续工作.据统计,目前群众对山西公安便民服务在线网站群满意率再创新高,达到99%.从外观看,这手套跟普通手套没什么两样,材质.形状都很普通."孩子家长不堪其扰准备搬家截至11月20日,离事发时间已过去5个多月,但双方就医疗费用由谁支付仍未达成一致意见.2.委托人证件号码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国发 [2015]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正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着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积极发挥我国互联网已经形成的比较优势,把握机遇,增强信心,加快推进“互联网+”

《新土改:土地制度改革焦点难点辨析》:土地涨价要归公并用于城市配套设施,城市化的主角是人,小产权房不应该合法化,四星

本书前1/4是较新的文章,论述作者对城市化的观点,接下来的1/4是去年跟周其仁辩论的文章.最后一半是作者2011-2014期间发表在各种报刊杂志上的访谈. 作者基本的观点是:土地涨价要归公,这部分利润要公开透明地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化的主体是人,城市化最重要的目的是让外来人口加入到城市中:城市建设必须要有规划,小产权房不能合法化: 基本的观点跟作者上一本书<城市化转型与土地陷阱>差不多. 以下是书中一些观点的摘抄: 1:建议用人地挂钩来解决城市拒绝外来人口的现状:吸收入籍的外来人口越多,

2018-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新的发展机会: 央视焦点访谈解读:20180202教育大计 教师为本 原文: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2010dream/p/8469379.html

《吾民无地:城市化、土地制度与户籍制度的内在逻辑》:土地制度是否改革决定了中国是走向发达共同富裕还是拉丁美洲化 五星推荐

主题是土地应该私有,农民应该更自由地进城,否则全社会的财富与活力会受损. 标题不够通俗.作者书中要说的是:中国现在面临两条路:一条是土地私有放开小产权房放开户口,走欧美发达国家的共同富裕的道路:一条是维持现在的户口制度和土地制度,这会走向拉丁美洲的贫富两极分化.经济缺乏动力的道路.两条路都有许多国家走过.现在提的城镇化则是试图走第三条道路,成功的可能性不大. 个人认为理由比较充分,比反方理由有力.

全面深改小组:纪委书记可从纪检系统外产生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xjp昨天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落实今年改革任务的责任重.要求高,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改革方案质量,努力使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确保各项改革取得预期成效.真正解决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克强.刘云山.张高丽出席会议. 试行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l

新华社受权发布“十三五”规划纲要 共分为20篇(

新华社受权发布"十三五"规划纲要 共分为20篇(全文/图表) 分享到: 539 2016-03-17 16:00:48字号:A- A A+来源:新华社 关键字:十三五规划全文 2016年,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这一年,中国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大展宏图. 新华社将于今日下午播发<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规划纲要,其中,<政府工作报告>共分三个部分,约2万字,"十三五"规划纲要

南京欣昇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女人如花

该教授表示,理论上是这样的,但是如果这些铁路都不赚钱,社会资本也不会进入. 新京报:初步统计,南京欣昇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南京欣昇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自2004年以来,每年我国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和重点,都会发布年度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今年所处的环境有什么不同? 与往年相比,2013年的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内容有哪些不同?会有哪些突破?就此,新京报记者专访了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迟福林表示,今年的每一项改革重点,都列明了年内要启动或者要完成的具体的工作内容,这也是今年的特点之一. 3

[ 原创 ] 概念03--养老金制度

养老金 (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从2005年开始至2015年,尽管中国政府连续第11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