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因为顺口...我喜欢把方法称为函数
1) 一个单独的类,如果没有声明任何构造函数,那么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无参的构造函数,此时,new classA() 不会报错。 ! 如果显式声明了一个有参构造函数,再使用 new classA(无参) 将会报错,因为在已有情况下系统不会帮助生成无参构造,建议自己添加一个无参构造函数
---一个类的构造函数只会有三种状况:无参 / 无参+有参 / 有参
2) 如果存在继承关系,假设classB extends classA , 子类的所有构造函数(包括无参构造函数,有参构造函数),如果不是显式调用哪种超类构造函数,都会默认调用super(),即:父类的无参构造函数,如果此时父类中没有无参构造函数的话,报错~ 建议父类也添加一个无参构造函数
(: 例:
A中只有一个有参构造函数,B中有一个无参构造函数,此时会报错
向A中添加一个无参构造函数 ,不会报错
3)在继承关系中,当使用new一个类时,程序的执行顺序为:首先执行父类的构造函数方法,再执行自身的构造函数方法, 这个执行顺序不可更改,否则报错或不能运行。
4)在深度继承关系中,即当存在C继承B,B继承A,或者更多层继承时,首先执行最上层的构造函数,再依次顺着继承链传递下去,一直到 创建对象的那个类。例如:我们声明C对象时,调用的是C的构造函数c,构造函数c调用的是父类B的构造函数b,构造函数b调用的是父类A中的构造函数a,那么执行结果就是:a => b => c
-problems:
子类的构造函数能否覆盖重写父类的构造函数?
当然8能哦。在java中,子类无法继承父类构造函数,因此无法重写父类构造函数。只能通过显式调用super(null / parameters)来使用父类构造函数,或者就是调用父类中 已定义的无参构造函数,
试想:如果子类重写覆盖父类构造函数:那么需要二者的方法名相同,但构造函数的方法名是类名,故:不存在此种情况~
记住:必须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进行初始化,super()语句必须是子类构造方法中的头一条语句!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Xavier-h/p/116711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