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天,周围的人都在议论着一件事情——“雷士照明罢免了吴长江CEO职务”。这一消息能够从“云南鲁甸县6.5级地震”中突围出来成为网上网下谈论的焦点,足见在雷士照明的商业机制中,有着值得让人深刻思考的地方。
熟悉雷士照明的人都知道,其实吴长江CEO职务被罢免不是头一次了。2012年5月25日,吴长江曾因个人原因辞去雷士照明董事长一职,随后与赛富亚洲的阎焱关系恶化。当时阎焱指出吴长江没有契约精神,此次吴长江再次被董事会罢免,不得不让人重新思考作为雷士创始人,吴长江在上市公司的管理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一个企业的董事会成员联合起来要罢免自己的CEO,我想这一定是很迫切、很迫不得已的决定。一家企业不到生死存亡的时刻是不会自毁形象、自揭家丑的。
据《经济观察网》一篇《雷士照明吴长江再遭罢免CEO 或因豪赌等不当行为所致》(http://www.eeo.com.cn/2014/0808/264659.shtml)的文章标题来看,再次被罢免是因为吴长江个人涉嫌***,欠下巨额债务所致。但读完整篇文章,我认为更严重的是,在“没有经过董事会批准、授权或追认”甚至“董事会的多数成员之前不知悉所谓许可协议的存在”的情况下,他于2012年代表雷士照明附属公司惠州雷士光电,与另外三家公司(山东雷士照明、重庆恩维西实业和中山圣地爱司照明)各签署一份许可协议。该许可协议授予三家公司使用雷士品牌权利,为期 20 年。而这三家企业与吴长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具体的,各位自己看报道吧。
敏感的人应该注意到了,这次雷士照明发布的罢免CEO公告里提到了另外三个人,而且是三位副总裁——吴长江胞弟吴长勇、跟随吴长江12年之久的穆宇、王明华,他们也都面临同样的质疑。如此看来,吴长江先生任人唯亲,又是一个致命伤啊!
关于吴长江先生的致命伤,《腾讯网》的一篇《涉嫌利益输送、关联交易 雷士照明吴长江下课》(http://cq.qq.com/a/20140809/021868.htm)给出了更直接的答案。吴擅自为其弟吴长勇谋取私利,并有意绕开财务监管,涉嫌为其弟侵占、挪用或诈骗公司资金提供便利,涉案数额巨大;涉嫌为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进行利益输送。吴长江个人欠下公司地区运营商、经销商数亿元债务,以及越权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执行董事会决议、不执行公司管理章程和规定等。
这些事情同时出现在一家上市公司,简直让人不可思议,如果这些都属实,那雷士能够走到现在也真是很幸运了。难怪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只一条就够吴长江下课的了!”
8月11日,吴长江和雷士董事长王冬雷几乎同时在重庆、北京两地就罢免一事召开新闻沟通会,并向媒体输送了大量信息。其中雷士董事会公开的一个吴长江与王冬雷的对话录音更是让流传已久的“吴长江***、拖欠巨额赌债”的传闻坐实。
如此看来,吴长江先生的下课不值得同情,而且是非常有必要的。王冬雷在接受专访的时候说的一句话:“如果不清除吴长江 雷士照明只有一到两年寿命。”我认为是切中了要害。
一个企业无论是多么殷实、多么强大,也禁不住如此折腾啊!俗话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何况是一个万人之上且眼里、心里都没有董事会的CEO……屡遭驱逐,吴长江应该到了反思的时候。资本市场只是为了逐利,如果吴能胜任并带领雷士赚钱,相信资本会妥协的。可是事实表明,他已经不能带领雷士发展了,更糟糕的是:雷士已经成为他私人欲望的发泄工具。
现在流行“老虎、苍蝇一起拍。”其实这对任何一家企业同样有效。从上面的相关报道里,我们不难发现,吴先生其实是把雷士公司当成他利益链中间的一个环节,大量的利益被体外循环进入他个人口袋……如果我作为董事会,也会把他驱逐出雷士。
人对权力的诱惑往往是无法抗拒的,一旦获得了某种权力,很多企业家都习惯于尽最大可能玩弄手中的权力,升上了顶峰就再也不愿意离开——哪怕拖累企业也在所不惜。他们还非常不习惯让资本说话。不适合上市公司规则的就痛快让位吧。雷士照明这次的“CEO被罢免事件”有力地证明了:资本市场不是撒泼打滚的菜市场,CEO被赋予的权力属于整个企业,而不是某些个人。
目前的情况来看,权力与规则之间的角逐还在继续,最新消息,目前雷士照明万州、惠州基地几近停工,2012年吴长江上演的罢工“逼宫”桥段又现苗头。而罢免事件无论是对雷士还是对其大股东德豪润达都将带来巨大的冲击。
可喜的是,与上次不同,此次,雷士董事会的决议得到了多数经销商的支持。可以看出,情况正在慢慢转变。在上市规则面前,雷士董事会的这种做法,不是“饮鸩止渴”而是“刮骨疗毒”。疼痛过后,雷士照明这个上市公司的管理制度将会更加健康,在规则化、制度化之下发展更好,雷士的股东、股民的利益也将能够达到最大化。
事态还在不断演变,作为旁观者,我们静观其变。
罢免吴长江CEO 刮骨疗毒雷士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