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
一、《繁花》
这是一部地域小说,人物的行走,可找到“有形”地图的对应。这也是一部记忆小说,六十年代的少年旧梦,辐射广泛,处处人间烟火的斑斓记忆,九十年代的声色犬马,是一场接一场的流水席,叙事在两个时空里频繁交替,传奇迭生,延伸了关于上海的“不一致”和错综复杂的局面,小心翼翼的嘲讽,咄咄逼人的漫画,暗藏上海的时尚与流行;昨日的遗漏,或是明天的启示……即使繁花零落,死神到来,一曲终了,人犹未散。
本书一共有444页,因为我刚刚拿到手里的时候,感觉这是一本比较难啃的书,似乎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一本小说了,打开第一页,9个字就发现这是一本比较有情调的书:独上阁楼,最好是夜里。
这样的背景下面,你需要结合以前看过的电影上海滩的一切,慢慢的回想。到现在,去上海都能问到上海小资的气息,那么的井井有条。此书一种三十一章。
有人这样评论过,在这样一个白话文和普通话双重的建立过程里面,我们慢慢形成了一个概念,就形成了一个关于所谓的中国语言的正统的观念,那么在这个正统观念里面我一直批评他有一种很强烈的一种综援中心心态,在这种中心心态导引下,我们今天大部分人读老舍的书,不会觉得有任何困难,那是因为当年老舍实验性的灌注在他作品里面的那种北京的土话方言已经被接纳,而今天,有一个上海人重新要把上海话书面化的呈现在我们面前,这也是一种新奇的体位。
二、围城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作品,该作品凝聚了他对社会腐败、学术堕落的感叹,堪称一部现代版的《儒林外史》。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该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抱着无奈的心情,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凭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终于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己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己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面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己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三、百年孤独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穷。
-----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辞
作者在书中沉着冷静地讲着一些令人毛骨悚然又魔幻可悲的故事,读完后感觉整本书都笼罩着一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迪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就像他们的名字那样几乎没有什么改变。“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眼神。”孤独的可悲,是不带情感地活着。马尔克斯笔下的人物,不管是性格开朗还是封闭,是坚毅向上还是堕落腐化,不管他们的生活是积极向上还是纸醉金迷都给人一种深深的孤独无奈感,他们都不可避免坦然淡定的走向死亡。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奥雷利亚洛·布恩迪亚上校。不会因为谁的存在或消失而带来情感的波动,他们都在按自己方式活着,不带情感地活着,最终叙写的是整个家族的孤独与悲哀。
诚如小说中写道:“布恩迪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的沮丧。他们又以不同的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终点最终回到起点,让人感觉到巨大的苍凉与悲哀。
四、呐喊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真的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请保留此标记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枪。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五、故乡
我热爱自己的故乡,那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充满了温馨与幸福,人们地位平等,安居乐业。但是,一想起鲁迅先生笔下所描述的自己在旧社会中萧索、黑暗的家乡,我不禁暗暗痛心。 在鲁迅的心目中,故乡是美好的,漂亮的。童年时他是一位地位尊贵、家境又好的少爷,在一个大院中成长。在一次祭祀中,他结识了忙月叫来管祭器的孩子——闰土。少年时朝气蓬勃、见多识广的闰土给他带来了不同的童年记忆,但他在鲁迅二十年后回乡时所展现出的苍老麻木却也让鲁迅着实吃了一惊,多子、饥荒、苛税等等生活压力将他压迫得迟钝且畏惧生活,繁杂的礼教更是让他与身为“老爷”的鲁迅产生了不可打破的一层隔阂。不仅是闰土,加上鲁迅的家人、当年安分守己、年轻漂亮的豆腐西施杨二嫂,都被封建社会那经济上的贫困、压迫与精神上的摧残折磨的叫苦不迭,便渐渐变得自私放纵,尖刻贪婪与麻木。 说到这儿,我真的为鲁迅与闰土那原先真真挚挚的友谊感到惋惜,如果不是社会上礼教的压迫,他们的友谊本可以永远保持下去。鲁迅先生激励人民要用实际行动去证明,而不是空说空想。鲁迅自己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开路者,拓荒者,他犀利的笔触,就仿佛无形的武器,将敌人打得头破血流,为中国的革命事业指明了方向。 现在,我们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这都是老一辈革命者打下的基础与条件。所以我们新一代人们应该好好珍惜他们以生命为工具的劳动成果,学习他们的精神,也以便为以后的人们创造更美好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