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御风谷是一个很少人知道的小村庄,这里的人勤劳淳朴、怡然自乐。他们从来不担心采摘山果草药的山路有多崎岖,也从来都不担心横跨两山的河流有多广阔,因为这里的人天生擅长御风飞行。老人多痴醉于研究披风的结构和材料,年轻人们则日日锻炼御风能力和技巧。风,对于这里的人是绝对不可或缺的,没有人想象过有一天没有了风他们的日子会怎样过。御风谷的人生活的天真烂漫,才不会去想那些伤脑筋又填不饱肚子的是事,只要是风起,大家就呼啸着从谷涧跳下,俯冲尽兴后再距离地面的安全高度时准时打开斗笠,气流从身边滑过,张开的斗笠活像翅膀一样将人们托向云空。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歇,百年如一日过着平淡而真实的生活。村庄里从来没有人离开这里,也从来没有人见过村子以外的人。直到有一天……
第一章 杀狼
刘老汉在村里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披风制作好手,但这个人好吃懒惰、不求上进。空有一身好手艺,不去研究,不去发扬,也不去传承。他的儿子的御风技术很是一般,再下来的孙子就更没什么特长。刘老汉虽然好吃懒惰,但他有自己不可示人的绝活,那就是披风布料的纺织工艺。一些老头曾尝试着从老刘嘴里套一些话出来,刘老头每次听到人家提他的那件斗笠和披风都十分警觉,就连喝醉了酒也不会松口,只会不停地胡言乱语:“告诉你们,谁都别想拿我的披风,你们任何人都不行,你们学不会……”重复一遍又一遍。对于御风峡谷的人来说,这手艺也不算是那么神秘那么了不起,大家见他这样抠唆,也没有人因此更加好奇铤而走险去挑战刘老汉的“权威”。不让看就不看呗,没啥稀罕的,村上随便抓一个人都会御风飞行,只是在快慢高低上有区别。刘老头自己也并没有因此作出什么惊天伟业,他保守自己的秘密就一个原因——别人在山涧辛辛苦苦套的兔子,他可以起个大早赶在别人前面“截胡”。其实有人怀疑过那个偷兔子的是刘老汉,但他的飞行速度确实很快,被发现也会逃得很快,谁也没有抓住过现行。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刘老汉家境不好但人性很好,除了抠门和偷兔子也没什么大缺点,几个怀疑过他的乡亲也就没有太较真。刘老头也就乐此不疲。
这天,落日余晖铺洒到大地上,刘老头和一群老头又在村口的大青石上闲聊。
“老三啊,你小孙子再不赶紧教他御风,你们家这门制作披风的好手艺就要断了,不可惜啊?”福老汉说到。刘老汉排行老三,这些老头都叫他老三。此刻福老汉手拿汉烟满面红润,话里虽无恶意但掩饰不住他的洋洋得意。因为若是老刘家不再是村里的御风霸主,那么老福家的两个儿子……可就是要成为后起新秀了。这哥俩日子过得很更穷,但架不住有膀子力气,两人赢在体力上。大哥教叫材,兄弟叫林。拼体力,都是御风好手。
“哼,我还死不了呢,轮不着你个老家伙操心”
“你看!?”福老头又吸上一口旱烟,“这是关心,哪是操心?”一边说着,嘴里的烟雾喷涌而出,他的嘴活像一个大烟囱。
“老三,过去人家喊你车前元帅,那都是你年轻的时候了,你也别怪福那张破嘴,你自个儿觉得你还能活多久啊?”挨着老刘的枣大爷说。
“哼,我要像福他们家顿顿吃肉,我还能活个几百年!”
“啊……呸……你哪只眼睛看我们家天天吃肉了?你不吃还不是你太抠了,留的那些钱往棺材里带啊?”
“你家那个穷酸,就是让你们爷儿仨吃穷的,我抠,我抠自己,抠你了?”刘老汉红着脸反驳,声调已经不自主提高。
“嘿,老三,昨晚你还上家来,坐在我家灶前啃了猪蹄子,你这老不羞的……”
“你……”老刘涨了个大红脸,这是被揭了短啊。老刘是算好了人家家里吃肉溜去串门的,在老福老婆“盛情邀请”下老刘答应尝尝咸淡,然后就开始在灶前大口朵颐大猪蹄子了。众人见势不妙,赶紧圆场。今天的大青石“圆桌”会议到此结束,老弟兄几个不欢而散。
回家后的刘老汉越想越窝火,不经意间他瞥到自己房角立着的老猎枪。突然间他一拍桌子,“老子今晚自家有肉吃了!”说完他跳下土炕,拿起猎枪,又从旁边的柜子里拿出一个布包,布包里包着几颗药丸一样的珠弹。他拿出其中的三颗在手中掂量了掂量,然后揣进裤兜,带上斗笠穿上披风,出发了。
一纵山涧百米长,吟啸山风断愁肠。
闻的山涧豺狼吠,待到饱囊归故乡。
刘老汉走到悬崖边的路上还不忘诵一首小诗,真得益于过去他的父亲是大家公子,他虽然不是正室之子但也让他读过很长一段时间的书,刘老汉算是有文化的流氓。他的披风在两腋部分用的是真丝绒,这种质地的布料轻薄,但细密不透风。顺风起飞时远远比帆布更有张力,再加上刘老汉毕竟技术很纯熟,就算是老刘木讷的小孙子也可以在平地一跃上树,更何况老刘在年轻时也是刀尖上舔血的主,父亲死后母亲被从家里赶出来,为了生计练得一身好本领。现在虽说年事已高,但技术还是积淀了下来。透过面罩,老刘看到云雾就在自己的身边,每当这个时候,他那颗经受岁月洗礼的老心似乎又再次被注入了新鲜的力量,他感觉此刻的他和时方才在夕阳下晒太阳的他判若两人。他不由得嘴角一扬,自己喃喃地说:“嘿,死老福!瞧好了吧!”
眼见太阳就快离开他的视线没入地平线以下,老刘心急如焚,他可不想空手而归。就在这个时候,他看到一只受惊的兔子奔命逃跑。刘老汉裹紧披风偷偷蜷缩在枯草丛之后,果然不出他所料,兔子后面紧随着一匹孤狼。兔子的脚力越来越不支,浑身的汗像是刚洗了澡。老刘见状,脑子里浮现出行侠仗义、路见不平的情形。就在一瞬间就下了结论,他要开枪打死这匹狼而救下这只兔子。下定决心后,老刘手法矫健,快速掏出铁沙蛋子塞到枪管,上膛,瞄准。眼看狼越来越远,再等下去它们就要跑出射程,老刘立刻扣动扳机……
由于这把老枪许久没有被用过了,开枪的这一刻枪膛爆发出大量的火药,炸的刘老头半边脸深疼。伴随着耳旁的一阵轰鸣,刘老头的暂时性失聪。渐渐地,先是可以听到刺耳的轰鸣声,慢慢恢复听力。他已经听到那匹狼哀嚎着跑远了。兔子似乎也意识到危险解除了,没有消失在老刘的视野外。但老刘知道,兔子的胆子极小,可能经此一遭,它的小命也不会长久了。再看狼逃窜的沿途,留下一道道黄绿色的液体,可能是那颗子弹已经把狼的肠道打穿,屎尿都顺着伤口流了出来。刘老汉咒骂了一句:“奶奶的,今天还真得空手回去了。”那匹狼的命好大,被打穿肠道还能逃走,真是邪门了。老刘望了望跳蹿逃走的兔子,挥一挥手,仿佛在示意那只兔子,趁自己还没有改变主意赶紧走。老刘摸出一只旱烟,又一摸身上却没有火。这下他更加气恼,甩掉旱烟,快步往回走。天色越来越暗,老刘的心里也随之变得急躁不安起来。
御风峡谷附近的地势都是这样陡峭的山峰,想要找到一个御风的起飞点并不难,并且以老刘的披风,只需要稍加助跑在适当的位置纵身跃起,有风来助时老刘一振臂扬起披风就可以乘风而起。下面的景色越来越远,老刘越飞越高,也越飞越快。可这一路上他都在惦记那匹狼,也总感觉有什么在尾随着他。就当老刘降落在御风峡谷口的时候他猛一回头,这一看让他倒吸一口凉气,因为如果他没有看错的话,那是一匹在御风飞行尾随而来的狼!不过仔细一看,似乎不是在飞行,可它的跳跃高度惊人,浑身的毛在逆风中好似流线型的鱼鳞,这匹狼就像一条在空气中串游的大鱼。老刘的回头引的这匹狼非常不安,降落的一瞬间赶紧往反方向跑,绕过一座青石后消失了。老刘很清楚,这匹狼就躲在青石后偷窥,想来也好笑,这畜生自以为聪明绝顶,在人类的智慧面前却显得那么拙挘可笑。想来它也不能怎么样,难道是我伤了它老公或老婆仔而盯上我了?随即老刘冲着青石噗嗤一乐,喃喃地说道:“要是不服,那就出来碰碰呗!”等了几秒,没见青石后有什么动静,老刘觉得可能那狼早已走远了,自己神经兮兮的,便摘下面罩扛起枪朝家里走去。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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