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把这本部里每年都印的当年的总结材料看了一下,摘录一些内容:
要求:防灾部署科学有序、督促检查及时有效、部门协作紧密到位、应急处置迅急有力、防治能力建设取得了更加显著的成效,调查评价取得了显著进展、监测预警得到了有效落实、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应急体系更加完善。
2014年工作要求:1、深入贯彻落实《决定》,2、推进高标准十有县建设,3、落实汛期各项防灾措施,4、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维护地质环境安全的基础性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惠及群众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把地质灾害防治当成“生命工程”来抓。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有很强的特殊性,新分管和新从事此项工作的同志要加强学习,尽快熟悉情况,开展必要的业务培训。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领导和支持。
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
地灾防治工作危险性很大,处于一线的同志们,一定要时刻绷紧安全这跟弦,善于保护自己,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地质灾害工作成效(2003-2012):一是有效避免人员伤亡,二是法规规章体系基本建立,三是加强防治工作,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工作程序,四是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取得进展,五是完善了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六是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向基层推进,七是开展十有县、五到位、五条线建设。八是积极有效应对重大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入人心,已经上升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项全局性工作,防治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授权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在强降雨期间对辖区内建设工程可以直接下达停工避险;要求乡镇政府及时将国土资源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传达至辖区内在建工程,并对其内部的信息传递及防灾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地质、地震灾害防御能力。
以高标准十有县建设为抓手。
地质环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工程基础、资源基础和环境基础。
地质工作不仅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前期服务,而且正逐渐以其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功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与方方面面。
地质环境工作已经成为社会有迫切需求、中央有明确要求、方向有理论指导的一项重要地质工作,无论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还是从国内外地质工作的发展规律来看,当前已经成为加强我国地质环境工作的关键时期。
转变思想,把握方向:从条条为主向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转变;从项目管理向行政管理转变;从技术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从系统封闭向主动服务转变。
与其他地质工作相比,地质环境的行政管理,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他的社会属性更强。其社会属性决定了其行政管理必须定位在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上。
不能身在管理岗位,仍然是想技术的事情,说技术的话,干技术的活。98年机构改革之后,技术管理已经从行政管理中分离,纳入事业型公益性支撑队伍的职责之中。
政府职能逐渐从微观管理中退出,转向宏观管理。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的地区可以采取“问题导向型”的工作模式,抓住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一项一项的解决,最终形成完善的地质环境工作体系;地质环境条件较为简单的地区,可以加强地质环境承载力与区划综合研究,为区域发展规划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允许有差异性。具体怎么推进,还要靠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从宏观上主动谋划,要善于把本部门想说的话、想做的事,变成党委、政府说的话、做的事。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地质工作布局,一定要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
解决好项目从哪里来,成果到哪里去的问题。
地质工作既有经济属性,又具有社会属性。矿产勘查开发的经济属性更强,地质环境工作的社会属性更强,公共服务特点更为突出。
要想管理的事,说管理的话,干管理的活。
地质环境方面的技术研究多,理论和政策研究少,整体上缺少理论和舆论支持。对地质环境工作服务社会的领域和方向,没有很好的归纳和总结。
还没有抓住党的一系列理论创新带来的大好发展机遇。
有的省厅在安排年度工作中,已经按“土地、矿产、地环”三大块来部署。
牢固树立大国土、大资源、大地质、大生态的理念,树立国土资源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综合管理和国土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协同管理理念。
地质环境管理是国土资源工作中与生态文明建设契合度最高、关联度最紧、呼应型最强的一项工作,应该作为国土资源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直接抓手。
形成国土资源管理“土地管理、地质矿产、地质环境”三头并进的总体布局。
地质公园、矿山公园成为国土资源工作亮丽的名片,各类古生物化石,观赏石博物馆成为重要科普基地。
地质环境工作已经形成了相对独立而完整的行业体系,从部到地方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行政管理—事业支撑—队伍体系—产业链条。
中央和地方财权和事权划分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也要相应加大地质环境工作的投入力度,要将地质环境保护经费纳入各级地财政预算。
建立“政府出资引导,优惠政策扶持、社会资金参与”的地质环境保护投入新机制。
以地质灾害为重点,开展地质环境承载力区划研究。
充分体现地质环境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中的作用和地位,以调查区划成果支撑地方发展规划和建设。
强化认识,确保工作主动;强化措施,确保工作落地;强化合作,确保工作到位;强化避险,确保群众安全。